前的調查當中,因財殺人這一點也很快被排除在外了。
許琅一家人的經濟條件很一般,和大多數的家庭是一樣的,許琅家裡在s市除了一套房產之外,並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而那套房子在許琅父母雙雙去世之後,隨著許蟬和許琅回到外婆家,就一直空著在,許蟬每個月都會抽出一天時間帶著許琅一起回家進行一次大掃除,而許琅的外婆家裡,也不是很富裕,雖然有一棟帶著院子的房子,但是,在張家屯,類似許琅外婆家的房子很多,在農村也不是很扎眼和值錢。
許蟬在上高中的時候,除了讀書就是幫著外婆打理地裡的莊稼,在許蟬上大學之後,就在外面找了份兼職,在一家酒店當服務員,在許蟬遇害前,許蟬也才到那家酒店沒多久,許蟬的存款並不多,平時她口袋裡都沒放多少錢的,對於一個平時不帶錢在身上的女大學生,應該沒有哪個喪心病狂的人會因此而搶劫殺人的。
那麼不是因財殺人,會不會是作案歹徒貪圖許蟬的美色呢?畢竟許蟬長得很漂亮,而且還那麼年輕,才十八歲而已。
可是,法醫在對許蟬的屍體進行了詳細的屍檢之後發現,許蟬在遇害前還是處-女,生前或者死後都沒有發生性關係,在發現屍體的現場和許蟬的屍體身上,都沒有發現精-液等生物樣本,所以,因色殺人也被排除了。
當年專案組在調查到這裡的時候,因為技術條件的落後和其它原因,時間過去整整一年多,排除了仇殺,情殺,因財色殺人之後,只剩下一種可能性,也是所有辦案人員都不想碰到的一種情況,那就是激情殺人。
激情殺人分為兩種,一種是熟人殺人,一種是陌生人殺人,前者的可能性,在之前的調查當中,已經被排除在外了,而陌生人殺人的可能性很大,這種殺人動機,在警方調查的時候,想要鎖定嫌疑人,找到殺人兇手是很困難的。
第一,既然是陌生人激情殺人,那麼殺人兇手和被害者肯定是不認識的,既然不認識,想要透過被害者的人際關係找到對方是不可能的。
第二,如果殺人兇手是個慣犯,那麼可以根據其他案子發現端倪,從而鎖定嫌疑人,可是,許蟬的案子在s市只有那麼一起,而在s市周邊的幾個城市,雖然也有幾起類似的案件,但是最後調查發現,跟許蟬的案子沒什麼關係,而那幾起案子的殺人兇手也在隨後的日子裡被逮捕歸案了。
第三,沒有目擊者,現場沒有太多有用的線索,沒有找到第一作案現場,沒有發現兇手的指紋等證據,找不到作案動機。
許蟬被害案在調查了整整一年多之後,因為沒有找到新的線索,警方不得不暫時放棄調查,畢竟,公安系統尤其是刑警部門,每天要處理的案子很多,既然沒有找到新的線索和突破口,就不可能在一起案子上浪費太多的警力繼續調查,對於這一點,許琅心裡很清楚,也能理解,只是,許琅還是解不開自己的心結,一天不抓到殺害姐姐的兇手,許琅一天都睡不踏實。
在陸曄把陳志的案子交給刑偵二隊的時候,陸曄讓寧嫣然聯絡許琅,是有他的考慮的,陳志的案子和許蟬的案子很像,都是殺人分屍,兩起案子發生的時間相差不到一年時間,不同的是,陳志案當中,陳志的屍體是殘缺不全的,到案件被偵破之後,陳志的屍體也只找到了一隻右手和一條大腿而已,而許蟬的屍體是完整的,沒有缺少什麼器官和組織,但是也被分屍裝在了行李箱裡,還有一點不同的是,馬欣德在對陳志的屍體進行分屍的時候,是簡單粗暴,用刀砍斧劈等蠻力分屍的,而許蟬的屍體則是被專業的工具沿著人體的身體結構分屍的,陸曄當時是抱著一絲僥倖的心理,他懷疑陳志案和許蟬案的兇手可能是一個人,雖然這種可能性很小,但是,陸曄還是不願意放棄,最後的結果,許琅和陸曄都知道,殺害許蟬的兇手和殺害陳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