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鯉附體,我在年代文裡靠撿錢暴富 第20節(2 / 3)

王桂花說林曉純的不是。

“肉是我買的,飯是我做的,餵豬都比餵你們強。”林曉純甩下一句話轉身離開。

沈越對自始至終沒有對林曉純說一個“謝”字的家人也寒了心,掃了一眼放在地上沒吃完的飯碗,轉身回屋。

沈昌見他要走,追問道:“二哥你不吃了嗎,不吃我可吃了。”

沈越沒回應,也沒回頭。

沈昌暗自慶幸,幸好自己的飯沒有放在桌子上,可下一秒就被林曉純踢翻。

沈昌罵了一句,心疼地學著王桂花的樣子補救。

卻不想被沈越聽到,沈越退回來反手甩了沈昌一巴掌,厲聲道:“不吃滾蛋!”

沈昌敢怒不敢言。

老沈家的毛坯房是六破五蓋的,也就是六間的地,蓋了五間房。

有幾十年的房齡,下雨都漏雨。

五間房佈局也不合理,老大沈勇結婚時,搬到隔壁新蓋的青磚瓦房住了。

那時沈越還在部隊,家裡經濟條件也算湊合,辦完喜事也沒落下外債。後來就不行了,沈越突然帶病退伍,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沈家大姐出嫁早自是不必說,剩下的沈昌和沈蘭,王桂花和沈三斤兩口子都住在這五間土坯房。

尤其是林曉純以不正當的方式嫁進來以後,又生了兩個孩子,八個人住在一起,鍋蓋哪有不碰鍋沿的,生活簡直是一團亂麻。

沈越和林曉純一家四口的房間裡昏暗,紙糊的窗戶有些弱不禁風。地面凹凸不平,都是土。土炕上放著兩套被褥,收拾得很整齊。

沈曼曼和沈子超兩個在炕上玩著只有他們自己明白的遊戲。

林曉純努力回憶原主的記憶,又聯合原書中有限的情節結合在一起,總結出一個結論:這一家人又窮又自私。

要想過得滋潤些,必須蓋新房,分家。

不然兩個孩子在這種環境下成長,遲早要受影響。

沈曼曼從炕被底下拿出一個比較破舊的記事本,好奇地問:“媽媽,這是什麼?”

林曉純微怔,拿過來一看才看清這是沈越的記賬本。

賬本上的字是工工整整的楷書,一筆一劃跟印刷出來的一樣。

她總算明白沈越為什麼說她的字是畫花了。

字型不一樣,只能說明他欣賞不來她的字。

正想往後翻,卻被沈越一把奪走。

沈越臉色蒼白:“這不是你該看的東西。”

林曉純愣住,揚著下巴質問:“這也是我的屋子,憑什麼我不能看?”

沈越捏著她看過的那一張問道:“你還看到了什麼?”

林曉純就納悶了,反問他:“有什麼可神秘的,不就是欠了十幾個人的錢,難道你還能因為這事殺我滅口不成?”

沈越鬆了一口氣,“欠錢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你沒必要知道。”

以為她想知道,她不過想辦法讓他把欠別人的錢轉化成欠她的,到時候也好拿捏。

剛才她粗略算了下,這些債務加起來也沒就三十幾塊錢。於是財大氣粗地表示:“趁咱們還是兩口子,這些錢我替你還。不過我可是有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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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從今往後姐就是你的債主了

沈越被林曉純幼稚的話氣笑,“林曉純,都什麼時候了你還吹牛。先不說我用不用你還,這三十幾塊錢,相當於一個正式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咱們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悶頭種地一年也攢不下。”

“咳咳。”林曉純清了清嗓子說,“咱們路上撿的那十塊錢再加上我手裡的錢完全夠還賬,這你不用擔心。還有你也別跟我說不用我還錢這樣的話,咱們以事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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