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還有過一個弟弟,或者是妹妹之類的,總之,你下面還有一個,是這樣吧?”這個警官甚至沒有給自己多少時間就問道,雖然有點不近人情,但是也讓她沒法拒絕。
這一點,她說的也沒錯。
自己的確曾有過一個弟弟或者妹妹,只是沒有來得及來到這個世上。那時候她已經八歲了,家裡的條件只允許養活她一個,雖然父母很想要一個男孩兒,但是完全不行,那種情況下,就算是生出來,也會餓死的。
父母只能悄悄地打掉那個孩子,而且用的是最古老的那種辦法,父親把母親關在了一個屋子裡,用力打她的腹部,這一切都被她看到了,母親那一聲聲的哭叫一直埋在她的記憶裡,還有那些從她的下體流出來的血跡,那件事情她一直都沒有忘。
不,也許曾經忘掉過一段時間。
那件事情發生沒多久,她就生了一場大病,昏迷了幾天,等到醒過來的時候,對於那件事情自己就完全不記得了,如果不是自己需要做這種手術,如果不是在那傢俬人診所裡聽到了那種哭叫,她會把這件事情永遠埋在記憶最深的角落裡,永遠都不會翻出來,就任它落滿灰塵。
如果沒有自己,母親肚子裡的那個孩子就應該可以生活在陽光之下了吧。這段日子,她時常這麼想。
“請努力好好地活下去吧,雖然你的父母已經離開了你,但是你的村裡的人依然把你當成是他們的希望,他們依然儘可能地為你維持著一個完整的家!”
那個男人又來了。
她已經無法記清,這是這個男人第幾次光顧這裡,只記得每次他來的時候,那對眯縫在一起,幾乎看不清是不是睜著的眼睛都會在她的身上打量許久,然後才會在母親的催促下不甘心地走進臥室,用不了多久,裡面就會傳出來母親的笑罵聲,然後是窸窸窣窣脫衣服的聲音,不會超過五分鐘,母親就會傳出一陣陣呻吟——倒不是那個男人有多厲害,而是母親對任何一個顧客都會採取這樣的態度。
說到這裡,想必你已經知道了,她的母親是做什麼的,完全沒錯,她的母親是個妓女,用稍微文明一點的話說,叫做失足婦女,就是靠出賣自己的身體來賺取錢財養活自己的人。
洪薇在懂事後不久就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有過一段時間,她很好奇自己為什麼沒有父親,但母親從來不允許她問這樣的事,如果自己不小心提到了,那就會毫無疑問遭到一頓毒打。
再後來,她聽別人談論自己的家庭,對自己的母親毫不掩飾地表達了嘲笑和蔑視,那時候她才知道,自己的母親是個不招人喜歡的人。
因為這件事情,她們不得不頻繁地搬家。
她是否還記得那件事,現在已經無從考證了,因為現在的她已經變成了一具屍體,不,是一捧灰,幾天前,因為原本案子已經結束,她的屍體已經被火化了。
她不喜歡自己的母親,從知道自己的母親不招人喜歡開始,就很討厭她。因為她不能給她一個完整的家庭,甚至不能讓人們用正常的眼光看待她,雖然那些小夥伴們並不排斥跟她一起玩,但自己必須儘可能避開他們,而且不會主動去找她們,因為,那些大人們回到家會對自己的孩子發出最嚴厲的警告:不要和那個人一起玩,她的媽媽是個壞人,她也不會是什麼好人!
不,自己當然不是壞人!
但是沒有人相信她,而且,當自己13歲的時候,她也發現,也許自己並不是什麼好人。
13歲那年的某一天,她像往常一樣放學回家,那個男人又來了,她真的很驚訝,她們搬了這麼多次家,每一次他都能準確地找到。
“那當然,他可是我的固定客戶。”有一次她問起這件事,母親一邊把弄髒的衣服扔進洗衣機,一邊毫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