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1 / 2)

不想被打擾,那就把它變成遇見。恰好偶遇,總不能說什麼對錯吧。

不想被打擾,已經是不想聽你解釋了。

從不想讓,到不想聽。算不算從擁有到失去。算不算可悲。

不過她聲音還是挺好聽的。有些清脆。

酒醉的太厲害就是這樣。思考問題,總是單一。不能如清醒時那麼全面。

當然,人思考問題都片面的,因為知道著這點,所以看待問題,總想全面,可腦子反應總是慢半拍,在局勢中總表達不出那種對自己最有利的觀點和態度。

他說動什麼不好,偏要動感情。遊戲不好玩嗎,技師妹妹不香嗎。

看著他跟我嬉皮笑臉,我實在提不起精神和他鬧。

我又能說什麼,當我意識到自己狀態不對時想抽身,卻為時已晚。

知道自己是什麼貨色,也沒有奢望過能被誰哪家瞎了眼的姑娘中意,一開始只是把這份喜歡當做一個夢。

不過到如今,它就算是夢也立誓做束光,閃亮一片夜空。

生得其貌不揚,不想花言巧語,又沒個一技之長,如此普通,還被心儀的人討厭著,局勢,實在是不妙。

說到局勢,總刷到些情感文案。愛意東昇西落,浪漫至死不渝。

理解中,它有兩個意思。其一是新鮮感東昇西落,但浪漫是手段,雖然俗套卻也不落俗套。

其二呢,看天下有情人聚散離合,也終歸是種浪漫。

不管再怎麼解讀,作為讀者,永遠體會不到作者的心境和情緒。世界上也許有相似的花,卻沒有相同的花。那稍微相似的,都可謂知己了。

就像手機中的自己,永遠沒有鏡裡的形象生動。總是少了些神韻。

不過愛情在這如今社會,的確是奢侈品。如今世界是混亂的,社會是病態的。就連三觀正否,是不有責任和擔當這些立足的基本,都成了被誇讚的理由。

物慾橫流,人性的慾望被無限放大,而靈魂,總是被埋沒。

說到靈魂,其實想象之中的那位靈魂伴侶並不是個人際都處理不好的傻白甜,而是知性和成熟的。

在力不從心的時候,為我煮一碗麵,溫婉的一笑著說沒關係的。

也記得問過她喜歡什麼樣的男生,她說不知道,相信她是真不知道。因為那時我也不知道喜歡什麼樣的女生。因為從沒渴望過愛情。

下班時日暮西山,忽有所觀感。世上的愛意與善意,就像這陽光。有人趨之若鶩,有人避之不及。有人嚮往陰涼,有人渴望日光。

對中意的人或者方式,賦予深情的美名,而相反的卻戲謔的叫做舔狗。

其實除了親情以外就沒真正意義上擁有一份感情,純粹的感情,不論友情還是愛情。如今的人際更像是錯綜複雜的關係裡,第一身份,永遠是同事,而不是朋友。

活在緣分中,而非關係裡,這灑脫又有幾人能做到。

那些生命中一閃而過的純粹,都已經滑落。種種原因,也許是緣分已盡,各自奔赴不同的前路。也許是誤會。

其實就像這次她生氣的原因多多少少也明白幾分。無非兩個字,誤會。也許不是。

文字的優點在於侷限中的準確性,可惡之處就在於侷限性,所以充滿遐想性。

認為她會收,只是以為她看過這亂七八糟,聊表歉意而已。

只怕她還以為誤會她是那種隨便的人吧。所以上次問她是不是有喜歡的人了,也應該是有幾分生氣的。

不想直接去解釋,只是想守著那可憐的自尊心不被認為是舔狗罷了。

下次再交流,我一定要看著她眼睛。

每晚看我醉酒昭昭,大家都以為開導著我,說不管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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