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萊爾在把棍子讓其他人帶回去之後,就背上王媽媽給自己縫的黑色帆布包走出了酒吧門口。
克萊爾當然不可能打車,打車要20塊錢的,很貴的!
克萊爾做得當然是“借用”一下自己好朋友的黑色摩托車了,他們反正都挺樂意借的。
於是當克萊爾把包放在前面擱置的地方,然後就心情不錯的,哼著小曲除錯著頭盔準備帶上回家。
或許是太過於開心導致得意忘形了吧,克萊爾剛準備戴上頭盔的時候就感覺腰間一涼。
她緩緩的低頭就發現一把銀光閃閃的匕首,不知什麼時候插到了她的腰上,然後握著這支匕首的主人又一下子把刀拿了出來,然後捅進了克萊爾的後背。
克萊爾撐著最後一點力氣轉身、就看見了是自己剛剛在酒吧的時候拒絕開臺的男人正在一臉猙獰的舉著匕首望著自己
“讓你不讓我開臺!你個賤人!”
其實要開臺是可以的,因為這裡賺的就是昧良心的錢,但是克萊爾不讓這個男人開臺,是因為他已經把所有的身家都輸光了,甚至在上一次的時候是提著自己的妻子過來的。
當時就被克萊爾轟了出去,但是沒想到這個男人又死灰復燃的跑了過來。
她為數不多的惻隱之心,讓自己送上了自己的生命。
克萊爾只感覺眼前的影子一陣重疊,那個男人猙獰的面孔也漸漸地變得模糊。她無力地跪在了地上,漸漸的停止了呼吸,直到最後一刻克萊爾腦子裡想的並不是後悔提醒這個男人了,而是想的是
“早知道今天會這樣,那就應該把我錢包裡的所有錢都轉給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