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要出租的房子,怎麼可能沒電?”
他來到牆角邊,按了一下開關,下一秒,燈亮照明。
我一臉驚訝,這麼說,該房間裡有電的。
接下來,他來到了桌子邊,認真地看了一眼蠟燭,“誰在我這房屋裡麵點了蠟燭的?有燈不開,偏要點蠟燭,腦子有病嗎?”
“陳大哥,你這出租房,就你手中一把鑰匙嗎?”
“當然不是。我家裡還有兩把。不過我兒子在讀書,我和我老婆平時都上班,怎麼可能來這裡。”
“那有沒有可能,上一個租客他另外配了一把鑰匙……”
陳大哥不等我說完,果斷地搖頭了,“不可能,上個租客是外地人,早就離開了我們這裡。我這房間裡根本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也沒丟什麼東西。就奇怪的是,怎麼會有一節蠟燭。”
“哦。”我心裡嘀咕:如果我告訴他,就是那個劉萍萍在房間裡點蠟燭,不知道他會是什麼樣的反應?
透過對房屋裡面現場的排查:的確沒有住人的痕跡呢。
反正我昨天晚上來這裡相親,細想一下,處處透露著詭異。
“對了,小夥子,你叫什麼名字?你就住這附近嗎?”
我還是誠懇地報了自己的名字,當然了,我並不住附近。
“那你怎麼知道昨天晚上這裡有人進我屋了?而且,這點燃的蠟燭,肯定是那人留下來的證據。你是不是知道什麼?”
他這麼一問,我反倒覺得很正常。
好在,在他提問之前,我已經有了心理準備。
“我雖然不在這附近住,但我有朋友住附近。昨天晚上路過,就看見這房間裡面有燭光。正好,今天我過來這邊看一看,沒想到你這裡還張貼有招租廣告。”
“原來如此。既然這樣,那你也算是證人之一,我留有你的電話。不過我想想總覺得奇怪,不行,我還是要去派出所做個備案。萬一哪天真的出了什麼事情,我可擔待不起。”
他才說到這裡,突然,他手機響了。
他低頭看了一眼手機,去了簾布那邊接聽電話。
我呆呆地佇立於此,心想,如果他去派出所備案,讓我也去當證人,我去還是不去呢?
少許,陳大哥接完電話,走了出來,呵呵一笑。
“搞清楚了,沒事,原來昨天晚上是我兒子過來了的。哎,我就說嘛,怎麼可能出這種怪事。”
他一臉笑意,又問我,“丁老弟,你要租房嗎?”
“租房?哦,我不租房。”
我聽他這一說,心裡更是驚疑不定:
不是吧?他說他兒子昨天晚上來過這房屋?
這……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