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諛奉承,假意逢迎,並且為了從你這裡攫取利益而毫不猶豫地獻上自己的尊嚴、身體或者別的什麼看起來很珍貴其實壓根不值錢的東西。”託尼道。
“啊?”路明非眨了眨眼睛——他很認真地在聽了,但不太能聽懂。
“簡單來講,你已經足夠自信了,但你太單純,太善良,太心軟,”託尼道,“這就導致一定會有人來利用你的弱點,從你這裡獲得利益,哪怕是是你根本看不上的微末東西,也足以讓他們賺得缽滿盆滿。”
“比如剛才那個女人,如果你在送她回去的路上,在她的主動引導下,跟她發生了一些……”託尼斟酌了一下用詞,“生物學意義上的,你送給她遺傳資訊作為禮物的親密行為……”
“這不就是那啥了嘛!”路明非打斷道。
“我本來想委婉點的,”託尼聳肩,“總之,假設你們發生了關係……”
“我是什麼色中餓鬼嗎?在送人回家的路上就車裡做那種事……”路明非吐槽。
“假設嘛,假設!聽我說下去,”託尼道,“假設你們發生了關係,並且是她主動的,事後她說想要成為你的女朋友甚至未婚妻,你會不會同意。”
路明非猶豫了一下,搖頭。
“很好,算你還有點腦子,”託尼道,“那如果她說希望你能明早送她去經紀公司,然後從此再無瓜葛,她也不會纏著你,你同不同意?”
“嗯……那就送一下?”路明非道。
“錯!你個白痴!”託尼捂臉道,“你敢這麼做,第二天這個女人就會藉著你的跳板成為她們經紀公司大力推廣的新星!”
“有這麼誇張嗎?”路明非有點驚訝,“那你跟這麼多女人都有過那種關係,馬克西姆雜誌上十二個月份的封面女郎你除了三月份都睡過,難不成她們都功成名就了?”
“三月份的那個我已經補上了,”託尼道,“但跟一個女人在床上躺過,什麼都不能代表,因為男人在床上是另一種生物。但在床下就是另一回事了,你絕不能送她去公司,別說去公司了,連跟她吃早飯都不行,最好第二天趕在她睡醒之前就走,讓你的管家或者秘書之類的送她們回家,面都不要見。”
“為什麼?”路明非有點不解。
“很簡單,你跟她們睡一覺,只代表你對她們的身體在短期內感興趣,但如果第二天你還跟她們有交集,就是在釋放一種訊號——你想要跟她們發展更長久的關係。”託尼解釋道。
“一起吃早餐,在她們看來就是能當你幾天甚至更長時間女朋友的訊號,她們就能從你身上索取到很多東西。”託尼道,“而送她們去某個地方就更要命了,簡直就是在公開向她的交際圈表示‘這是我的情人,她意義特殊,地位非凡’,她會得到絕大多數人的熱情和敬畏。”
“哦……”路明非似懂非懂地點頭,“難怪你睡過的美女都是佩珀姐姐出面打發走的。”
“再換個問題,如果某天你突發奇想自己出門,路過一家店時餓了,進去後發現自己忘帶錢包,但店家能認出你就是斯塔克集團的大股東路明非,主動表示免掉你的一切用餐費用,甚至你以後來都不用給錢,你會同意嗎?”託尼問道。
“不同意啊,這不是欠人情嘛,”路明非道,“我又不傻。”
“很好,”託尼道,“那如果他說不需要你欠什麼人情,他只是崇拜你,想要讓你給他一個簽名呢?而且他保證不會把簽名掛在店裡做廣告吸引人氣。”
“那同意啊!有便宜不佔王八蛋!”路明非果斷點頭。
“又錯了!”託尼深深地嘆了口氣。
“怎麼?難道他會把我的簽名用高科技手段移植到合同上?”路明非緊張道。
“什麼人敢跟斯塔克集團玩高科技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