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羅伯特,現年四十六歲,的確不是個純粹的壞蛋,但也沒他自己口上說得那麼“正直”。
他原先是一個郵局的業務員,工資不高,活也不多,每天都很閒。本來這種條件,他的生活應該是不上不下那種,但由於他投了個好胎,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他父親是個大農場主,分家產的時候他雖然沒有分到土地,但獲得了一大筆錢和一個農產公司的股份,說不上腰纏萬貫,但只要不折騰,是夠花兩輩子的。
於是他就被富裕的生活壓得喘不過氣來,白天上班摸魚,晚上酒館吹牛,時不時帶幾個街邊的年輕女郎去滿足生理需求。對普通人而言,這已經是足夠瀟灑,令人豔羨的生活了,但他過了幾年就覺得無聊了,準備去從政。
起因是他發現自己有煽動別人的特長,經常能攛掇別人給自己買單,或者去和某個倒黴蛋打一架,所以他覺得自己也可以去酒館嚷嚷“一塊麵包居然要五十萬。”
然後...在攛掇了一場鬥毆後,他就被抓進局子裡了。雖然可以破財消災,但還是蹲了兩天。從政是沒希望了,還差點被郵局開除,要不是繼承農場的哥哥拉了一把,他就要給自己折騰完蛋了。
僅僅蹲了兩天,他就完成了自己的“龍場悟道”——他認為,高階的煽動,往往是不著痕跡的。其實就是自己只想看樂子,但不想引火燒身。
多番磨鍊之下,他算得上精於此道,而在某天的某個時刻,他突然又發現自己可以瞭解到別人心中目前所想,進而推斷過去所為。
他覺得這就是上天的旨意,神明的恩賜,之後就肆無忌憚,一點一點沉淪,慢慢從打架鬥毆,發展到更嚴重的案件。
有一說一,他的確做了一些好事,比如,慢慢影響一個一毛不拔的資本家去做慈善,讓政客改變某個抽象的條令,讓水火不容的兩家人變得相親相愛。
這不是出於善心和好意,只是哈里覺得這種事更有挑戰性,不是順勢而為,而是透過各種暗示,逐漸扭曲他人的意志。單就能力而言,這種暗示比不上水晶頭骨的直接奪舍,但惡劣程度我感覺基本相當。
某種意義上,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被各種資訊,各種人“牽著鼻子走”,幼時是父母老師同伴,長大之後就是整個紛雜的社會。
人是社會性動物,每個決定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各種影響,按哈里心裡為自己開脫的說辭,就是“就算不是我,以後也會有人讓他這麼做。”
我沒法系統地辯駁這種說法,但就我那樸素的認知而言,你本可以袖手旁觀,卻非要橫插一腳,將別人的人生推向另一條軌道,並以此為樂,真的很惡俗。
普通人一生的變數已經挺多的了,還要倒黴得被個爛人生生壓上另一個巨大的變數,至少於受害者而言,哈里是罪大惡極。
就算像洛爾姆先生那樣都是為了做好事,也不能完全算作正確,何況那些好事,也只是哈里尋樂子的一部分。
之前提到的那些命案,包括但不限於,妻子反抗家暴的丈夫,“一時興起”,將孩子一同殺害;兩醉漢“一時興起”,搶了一家銀行,胡亂開槍,帶走了兩個無辜路人的性命;工人們反抗資本家的剝削,“一時興起”,物理上革了他們的命;兩個混混看不對眼,“一時興起”打了一架,結果兩波人都“上頭”了。最後當地兩大幫派,草率地來了波決戰......
雖然有些事可能的確無法避免,但哈里的暗中引導,讓各種本可以“到此為止”的事件,滑向了無法挽回的深淵。而且在最後審判時,當事人真的就只覺得自己是“一時糊塗”,和哈里的這個看客毫無關係。
鎮子的暴力事件越來越多,小到吵架鬥毆,大到命案要案,各幫人有的分析鎮子政策出了問題,幸福度下降,民眾才愈發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