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不好意思收,可以買一個還給我。」他說著看向許心的手腕,「我想要他那個。」
許心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錶,雖然現在用不著手錶聯絡了,但他戴習慣了就沒取下來,平時看一看時間什麼的。
宋也的視線從許心手腕收回來,把禮物盒子塞回連霄的手裡,說:「你把這個表退了去買他那個,你想戴可以用手腕戴到胳膊肘。」
連霄撇嘴道:「自己買就沒意思了嘛。」
難不成讓他自己買一個表,再和自己的手機關聯,吃撐了閒的才幹得出來吧,這種東西要別人送才有意思。
那天在酒吧看見宋也,也看見了許心和陳朗,顯而易見他們倆是一對,還是膩膩歪歪的型別。
連霄不喜歡和別人膩膩歪歪的,之前談的戀愛也是追到手了就跑,因為一追到手就變膩膩歪歪了,對他來說還沒有他追人時有意思。
所以對許心和陳朗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夫老妻的膩膩歪歪的沒意思,但沒想到他們有兒童手錶這個東西,這是連霄從來沒有嘗試過的玩法,他腦子裡已經開始盤算手錶的用法了。
宋也敲他腦袋,「不是餓了嗎,趕緊吃。」
許心看了看宋也,感覺有哪裡不一樣。宋也對陌生人高冷,對朋友毒舌、話又多,這是第一次看他對人兇巴巴的,雖然只是擺個架勢不是真生氣。
陳朗往他碗裡夾菜,喚道:「心心,先吃飯。」
許心看向他,他頭也沒抬,在處理魚刺,又說:「白露說等會來,怕你在家裡無聊,他來陪你住幾天。」當然是陳朗把人喊來的,他不想許心在夜裡難受,有白露起碼還能陪著他。陳朗處理完魚刺,把魚肉夾進他碗裡,抬起頭來朝他笑,「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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