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舒服。工作和公平的競技運動不同,因為犯規而下場時,並不是換了選手便了事,而是整個遊戲規則都改了,再也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應該還不至於搞到這步田地。本間第一次覺得後悔,當初要是不停職就好了。
大概就是因為那樣,明明沒有人看著自己,卻為了那股又臭又硬的牛脾氣,堅持在這車廂裡站著不坐。不對,就是因為沒有人看著自己,因為不必擔心有人會上前安慰自己:這陣子也不好受吧。
想到這裡,本間猛然想起一個人‐‐他過去在少年科時曾經輔導過的一個少女慣偷,一個說話有語病、偷竊技術不錯的女孩。如果不是被同夥告密,她應該不會失手被捉。專門針對年輕人喜歡的高階名牌下手的她,卻從來沒有在外人面前穿上偷來的衣服,也從不隨手拿了就賣掉變現。她這麼做倒不是因為害怕露出馬腳,而是習慣躲在自己的房間裡,關門上鎖,不讓任何人看見,獨自站在大穿衣鏡前,一件又一件換穿新衣自我展示,想著如何搭配,不只是服裝,連手錶、飾品也在考慮之列,然後擺出時裝雜誌上的模特兒姿勢。她只是在穿衣鏡前自我陶醉,因為在那裡不必擔心有人會說那些衣服她穿著不合適。至於出門時,她總是穿著露出膝蓋的牛仔褲。
只有在沒有外人的時候,她才敢展現自我‐‐她應該是覺得自己哪裡不如人才會有那種舉動。不知道那女孩如今身在何方,這已經是將近二十年前的往事了。或許現在她已為人母,有著跟她當年一樣年紀的女兒了。她大概已經忘記了那個對著沉默不語的她拼命說教、言辭卻上句不接下句的菜鳥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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