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加禮沒有理她,彎腰蹲在地上收拾著畫具。
小瞳挪了幾步到他面前,漂亮的腳趾塗著鮮紅的指甲油,到他眼前,她說:“你帶我回家吧,讓我做什麼都可以,就當是抵了這畫的錢。”
“沒多少錢。”駱加禮淡淡的說。
見她還是不走,他也沒再理會。後來陸陸續續又有人來找他畫畫,他收工已經晚上六點,小瞳蹲在一旁腦袋枕在膝蓋上。
駱加禮背起畫板就走。小瞳連忙站起來,跟在他後面,一直走進附近一家飯館。
他問老闆要了兩人份的飯菜,跟她說:“吃完就走吧。”
她埋著頭不說話,低頭吃著飯,這一餐飯吃的比往常任何時候都慢。
駱加禮吃完,結完賬起身離開。她連忙把沒吃完的飯推到一邊,追著跑出去。
後來,駱加禮帶她去商店買了衣服和鞋子。
就這樣,小瞳便跟著駱加禮一起生活。
那時候他居無定所,在這個城市裡流浪,她便跟著他,什麼苦都吃。
白天他在地鐵畫畫賺錢,晚上便到酒吧駐唱,偶爾也會去街邊和樂隊唱幾首暖場。
一個月之後,駱加禮把小瞳委託給酒吧的女同事,讓小瞳跟那位同事住,他一個男人帶著這麼一個小姑娘實在不合適,他並不怕閒言碎語,可小瞳畢竟是清清白白的一個小姑娘。
沒過多久,小瞳便從同事那邊跑回來了。
駱加禮沒辦法,只好在自己出租房附近又找了一個房子給小瞳住。
再後來,經駱父的委託,楊永瀚找到了駱加禮,才終於有了安定之處,他們都在初野安定了下來。
向茄想過很多個版本,但從來沒想到過,駱加禮和小瞳之間發生過這樣的故事。
怪不得那些人都傳他倆這樣那樣的流言蜚語。
小瞳故事講完了。
向茄久久沒有回神。
她低頭看著地面,從江邊投射過來的光影落在腳邊,隱約浮起點點斑駁。
和他比起來,她的經歷淺薄寡淡,以至於小瞳在說著他在酒吧駐唱,在地鐵賣畫,一個人獨自在這座城市流浪的那些經歷,彷彿在聽一個遙不可及的故事。
他的世界,離得她太遠太遠了。
原來她以為的,他對她的那些好,絕非對她一個人如此。
他本就是那樣好,那樣心軟的一個人。
理應對誰都一樣好。
她在他那裡,不是獨一無二,不可取代。
向茄突然覺得,自己想要入駐他心裡,闖進他的世界,這些想法滑稽可笑又幼稚。
也是忽然醒悟過來,之所以他從最開始就叫她“小朋友”,是因為,在他眼裡,她確確實實是,十十足足的小朋友。
她怎麼會有那種痴心妄想不切實際的企圖呢?
“那,”向茄竭力保持平靜,抬頭去看小瞳,一點點的光,打在雪白的肌膚上,映出深邃的輪廓,“你知道他以前是做什麼的?”
小瞳搖了搖頭,“我們這些人裡面,除了楊叔,誰也不知道他曾經的那些事。”
其實向茄這話是多此一問,在上次ktv裡,她就猜到了,在說出“駱加禮是她叔叔”這樣的話時,小瞳也沒有生疑。
不過他們這些人,半真半假,那時候她也只以為是小瞳拿她尋開心,故意配合她的小把戲。
那看來,小瞳是對此一無所知的。
除了楊叔,她在心裡默唸著這句話,轉頭望向江那邊,從這裡能看到對岸的都市夜色,很繁華,也很虛無。
有一種不真實感。
“跟禮哥認識這麼久以來,很難看清他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我承認喜歡他,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