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莉的實名舉報信很快郵寄到了省紀委工作人員手裡,舉報信的內容如下:
尊敬的紀委領導:
我叫喬莉,大學畢業後,我來到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我所從事的工作是李董事長的秘書。
剛進公司不久,李董事長利用權勢之便強行佔有了我。
去年底,為了順利競標到“錦城市政搬遷工程建設工程”,在市政府陳區長的引薦下,李董事長認識了馬局長。
我們在帝豪夜總會唱歌時,他授意我去色誘了建設局馬局長。
馬局長就犯後,利用職務之便,便將工程發包給了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馬局長從中得到了五十萬元的回扣。
自此,我做了馬局長的情人,並搬進了他的住處。
兩個月前,在“錦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招標過程中,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又得到了第一標段工程(此次中標的還有馬局長愛人的堂弟劉建波,掛靠省建三公司的執照中標第四標段)。
工程中標後,李董事長請陳區長專程去與正在蓉城開標的馬局長匯合,在望江國際大酒店喝慶功酒。
席間,李董事長對兩位領導說按照老規矩辦,給了每人五十萬元的好處費。
那天晚上,趁馬局長醉酒“熟睡”之機,李董事長對我實施強暴時,被馬局長撞見,兩人隨即翻臉。
馬局長遷怒與我,就將我從他那裡趕了出來……
以上所說完全屬實,如有半句不實
本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望紀檢部門明察!
舉報人:喬莉
年月日
省紀委對這起案子很重視,立即組織專案小組去錦城,並責令錦城紀律檢查委員會配合他們進行調查。
馬局長被雙規了,陳區長也被接受了簡單的調查,副市長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李董事長在接受調查時,一口咬定自己和陳區長與馬局長只是普通關係,他們沒有任何經濟往來,向他們行賄和受賄簡直是無稽之談。
馬局長知道是喬莉的手筆,在接受審查時,他死活不承認與李董事長有私交。
辦案人員問:“你在市政搬遷工程的招投標到進場過程中,是否從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長手裡拿過五十萬元?”
“沒有!”馬局長矢口否認,“是有人在陷害我……”
“在錦城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順利競標到‘錦城新區道路、場平建設工程第一標段’後,你和陳區長一起是否在望江國際大酒店喝過李董事長的慶功酒?”
“那不是慶功酒,是我向陳區長彙報工作時,李董事長過來請我們吃飯。”
“當時李董事長對你們說按老規矩辦,是不是又準備給你五十萬?”
“什麼老規矩,我怎麼不知道?”
辦案人員見他不承認此事,便換個話題問:“你是不是認識一個叫喬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長的秘書。”
辦案人員繼續問:“你們在一起同居過嗎?”
馬局長反問道:“這種私生活,你們也要管嗎?”
“我們也只是隨便問問。”
“由於他們單位沒有房子,她是在我那裡暫時住過。”
“那她為什麼又搬出去了呢?”
馬局長想了一下,說:“是因為她想對我進行敲詐,我沒有答應,就讓她搬走了!”
“你說她敲詐你,有什麼證據嗎?”
“有。”
“在哪裡?”
“在手機錄音裡面,你們可以查實。”
薑還是老的辣,馬局長與喬莉撕破臉皮後,怕栽到這個女人身上,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