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鄒鎮書記想說都不行,燕一不用鄒鎮書記說這麼多,燕一要的只是前半句。
“鄒書記不用和本官說這些,本官並沒有審問之權。”燕一隻在職權內辦事,至於審問、判決案件,按章程應該是法院機構的事。
不過鄒鎮書記既然願意說了,燕一就能將這個鎮政府班子遞交省法院了。
因為鎮長鎮會計等一班人不僅沒有鄒鎮書記的害怕,也沒有鄒鎮書記的耐性,有扛了三天的,有扛了四天的,還有第一天就扛不住了的。
其中數著鎮長的脾氣大,熬了兩天就必須要睡覺。
監管的公安人員哪會讓鎮長睡覺,但叫也叫不醒,規勸也沒用,就得大巴掌扇了。
所以這幾個同事在省法院再見面的時候,鄒鎮書記是熬的腫了,還沒消腫,鎮長是被扇腫了,也還沒消腫。
但還沒等省法院開庭,嬴宏就命令文述叫停了省法院的審訊。
文述不明就裡,便先叫停了省法院關於這個鎮政府班子的審訊,再來問嬴宏“陛下,按章程,這件事是應該由省法院審判呀?”
“這次事件不小,不是一省兩省的事,也不是普通刑事案件或者民事案件,不能走一般流程。”嬴宏這次是要調查大秦三十六省範圍內的貪腐,這才哪到哪啊,北八省的監查都還是剛剛開始,更何況總進度了。
而且這次貪腐案的覆蓋面積將會極大,其中牽涉各地各級大小官吏恐怕將有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如此重大的案件,哪能走一般流程,如果只讓省法院審判再遞交中央司法部復批,那得審判多少年?
“這樣,文述,以朕的旨令並中央司法部令,召大秦三十六省省法院院長組成臨時最高法庭,專權審判大秦貪腐案,最高法庭開庭就設在咸陽。”
“陛下,要召三十六省省法院院長聚集咸陽,恐怕需要很長時間啊。”文述說的這還只是交通問題。
實際上要召集大秦三十六省省法院院長哪有那麼容易啊,塞內十九省,尤其南方的政府建設尚不完全,四川省的省法院院長是誰?雲南省哪有省法院,怎麼召集?
塞外,東三省和內蒙古省是可以忽略這些困難。
但外蒙古省、甘肅省、青海省,這些離塞內較近的省份,還有南海的馬來省和呂宋省,這些省都還沒有完成地方政府建設呢,哪來的省法院機構?
更何況甘肅省、青海省和西五省都還是皇室藩王和外族藩王共同治理呢,朝鮮省還是箕子藩國為治理,這八個省又該如何召集省法院院長?
嬴宏卻是特別擅長一力破十會“朕調集二十艘飛艇,你派人隨飛艇往各地各省傳達旨令並召集,像外蒙古省、馬來省、呂宋省,這些還沒有完成或者沒有開始建設政府機構的,以朕的旨令,召各省軍政高職者前來一人。”
“雲南省就將那幾個部落的首領全都召集來,藩王所治省份,以朕旨令召集藩王國相或副國相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