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林 第147節(4 / 6)

小說:慕林電器 作者:Loeva

已,傳聞是出了毛病,送去內務府修理了,事實上多半是曹氏在出事前就轉移了所有的貴重物品,以免在抄家中有所損傷。

曹氏自己和身邊的心腹如桂珍等,好象還隨身佩戴有懷錶之類的小玩意兒,方便看時間。只不過謝映真跟她們相處的機會不多,也不會留意她們的穿戴打扮,所以記憶不深刻而已。

由此可見,鐘錶在如今這個大明朝是早已有了的,只是不清楚到底是自己造的,還是從海外進口。永樂帝在位時,對外貿易頗為發達,賣出了大量的絲綢、棉布、茶葉、瓷器、香料,又從國外流入了大量的白銀與寶石等物。鐘錶這種只有頂級權貴與富豪才能享用的奢侈品,很難說清楚永樂帝與當時的內務府是否打過主意。

而鐘錶裡頭就有彈簧這個部件,有了鐘錶,彈簧還會遠嗎?

北平那地方,因為歷史原因,留存的永樂帝遺澤最多。就算江南一帶因為離京城太近,受皇室影響,某些東西的存在感被極大程度地削弱了,也不代表它們在北平同樣也消失殆盡。倘若她能找到彈簧,哪怕不是製造工藝,而是成品,也是極好的。這麼一個小零件而已,應該不難辦到吧?

謝慕林想到這裡,便正色多看了琉大嬸孃幾眼,心中有了個想法。

琉大嬸孃則在咬唇沉思,很快便有了決定:“真姐兒,你找的木匠技藝高明,自然是沒說的。他們沒空來做後續的活計,真真是太過可惜了!不過這飛梭織布機是極好的東西,遲一日用它,我們就要吃一日的虧。拖的時間越久,我們吃的虧就越多!倘若你不介意,嬸孃找幾個得力的木匠來替你完善這飛梭的技藝,如何?放心,嬸孃不會虧了你的。這是你的東西,嬸孃只是幫著找人稍加改良罷了。到時候咱們兩房合夥,開一家織機作坊,我們七房負責櫃上的事,你們三房……還有二房,只管坐家裡等著收錢就行了。作坊專賣你這種飛梭織機,賣出去多少,嬸孃與你三七分,你七我三,一起發財,如何?”

謝慕林不由得對琉大嬸孃方氏刮目相看。能 祖孫

談生意這種事,當然不會由謝慕林這個年紀尚小的孩子來完成。

文氏面對七房謝琉與方氏這對夫妻忽然提出的合作計劃,是有些懵的。女兒弄出來的那臺飛梭織布機是不錯,但那也不過是能加快一點織布速度罷了,織出來的仍舊是最普通最常見的棉布,既無華美的花紋,也沒有細軟的手感,有什麼值得人刮目相看的呢?

等到謝琉與方氏解釋清楚是怎麼回事,女兒謝慕林也確認了飛梭是可以用在其他織機上的之後,文氏才弄明白了這種技術能帶來的好處。她欣然接受了合作開織機作坊的計劃,卻不肯讓七房只佔三成利潤。因為她們母女倆再過兩三個月就要北上與謝璞團聚,就算真的開了織機作坊,她們也不會參與運營的,事情還是要靠七房去做。一筆寫不出兩個謝字,都是一家人,怎能叫七房吃虧呢?

文氏認為雙方六四分利,是最合適的方案,三房四,七房六。

謝慕林忍住吐嘈的衝動,沒有吭聲。算了,賺錢是其次的,趕緊把飛梭織綢機的成品搗鼓出來,讓謝氏族人中從事紡織行業的人使用,好讓全族人都能跟著得益,才是最重要的。她自個兒家裡有精明能幹的老爹和掌櫃們,就算親孃聖母一點,大方一點,也照樣能賺到錢,不差這一點兒。

不過謝琉與方氏都是正派厚道人,又有心跟二房、三房都打好關係,便與文氏你來我往地“討價還價”了半天,還跑到二房宋氏面前請示了一番,最終議定,三房佔五成股,七房佔四成股,剩下一成歸入二房,畢竟“發明”了飛梭織布機的謝慕林,其實是二房的嗣孫女兒。

然而,七房夫妻離開後,文氏就立刻告訴幾個孩子,三房佔的五成股裡,有三成要單勻出來,分給謝慕林,因為謝慕林才是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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