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則是安然在這次合作之後,向那兩個伴舞,發出了邀請,請他們加入自己的創作團隊。
最後一件事,安然宣佈:他要組建歌舞團,以後就在瓦肆,租個舍子,進行演出。
前三件事,大家都沒有異議,只這最後一件事,遭到了寄園眾人和梁小峰的激烈反對。
因為,在瓦肆舍子裡進行表演,並以此為生,那就必須要名入樂籍,才有資格,不是隨便一個人,跑去瓦肆租個舍子就能賣藝掙錢的,瓦肆也有專門的管理人,稱為舍丞,絕不會讓人混水摸魚。
樂籍可是賤籍呀,比奴籍還被人輕賤。木塵,容問凝等人可是千辛萬苦地從奴籍掙紮成良籍,這下又要變成樂籍,樂伎是這個時代身份地位最卑微的人,再加戶籍是會繼承的,一人加入,累及子孫,萬萬不能一時頭腦發熱,因此都強烈反對。
梁小峰作為太樂署署正,堂堂七品官吏,他當然更加不能加入安然的歌舞班子,去瓦肆進行表演。
他不但不贊同,還極力反對,說安然已經奪得了花魁,這是泰宗皇帝繼位以來的第一屆花榜,肯定會賞賜供奉出身,太樂署的供奉再怎麼沒有品階,好歹也是官身,怎麼能夠自降身份,跑去瓦肆表演歌舞?到時一定會被言官參劾。
就連兩個剛同意加入安然歌舞創作團隊的新人,也不樂意。他們早就聽說過安然以前的事跡,以為加入安然的團隊,安然會把他們拔出樂籍,然後帶著他們只在豪貴士紳圈子裡應酬,也算是從了良,不想安然不但不把他們拔出樂籍,還自身都要加入樂籍,他們跟著安然,還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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