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該如何收場。她,好像也不知道。&rdo;
瑤光默默無語。她可以出家後繼續畫畫,但韓瑤光版即使做了女道士,也無法繼續跳舞。大周皇室不會允許。不管願不願意承認,她和她都得接受一個殘酷的現實,那就是,在這個時代,即使是國寶級的舞蹈家,即使成了國家公務員享受俸祿,但舞伎依然是不體面的職業。就和商人一樣。
他停了停,嘆息道,&ldo;唉,經過這場痴纏怨恨,難道我還堪不破?若我另娶,既是辜負了我自己這場經歷,更是辜負了她這份慷慨就死的氣度膽魄。我若再娶,必定要娶一個和我意氣相投心靈相通的人。&rdo;
他忽然不掩嘲意地笑,&ldo;只是,這世道講究夫婦相敬如賓,婚前見上幾面說上幾句話都是長輩開恩,從何而知意氣是否相投,心靈又如何相通?世人娶妻又是為了什麼?男主外,女主內,若不是還可以生育後代,細究起來,尋常夫婦,與縣丞與他的師爺、管家有何分別?我很需要人幫我管家麼?我自己不會管還是管得不好?大丈夫修身、齊家、平天下,我南疆都平了,不能自己管家?大周宗室子弟眾多,多到德宗幾次頒佈政令修改襲爵宗法,我死後還怕祖宗少了香火供奉?若說娶妻生子是為了養兒防老,嘿,早生了幾十年都沒能養活好自己,如何指望子孫能養?我這般人物,就算沒有娶妻生子,老了也有大把人要給我盡孝!&rdo;
他這番見解在這個時代妥妥的是離經叛道,即使在9012年,好多人也不過是&ldo;什麼年紀該幹什麼&rdo;就稀里糊塗隨大流相親結婚,至於生子,生都生了,還能塞回去嗎?湊合養著吧。
可瑤光卻很認同他這份&ldo;超前&rdo;的想法。她見過太多婚姻結束,她父母的也早以失敗告終。婚姻制度在她看來更接近於單純的法律關係,而夫妻,則像是合作關係,如果不能繼續雙贏,應該及時終止,以免誤人誤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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