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錄後,讓陳佳在筆錄上按上手印,立即將她送去了看守所裡,等候監察院對她進行起訴,法院對她進行判決。
一名看守所的幹警在與派出所的警察辦理交接手續時,問:“陳佳,請你提供一下,你的家屬聯絡方式。”
陳佳幽幽地說“我沒臉見他們,我不能向你們提供他們的聯絡方式。”
看守無奈,只好將她關進了一間大看守室裡。
這間看守室裡一共關押了十多名女犯罪嫌疑人,在她們中間,大都是殺人、販毒和拐賣兒童的重案犯。
陳佳是剛關押進來的犯罪嫌疑人,自然要經受裡面那些老犯人一番折磨。
警察透過對死者林峰的身份進行確認和調查,發現這人因強暴罪入獄三年。
出獄後,不思悔改,經常在小區裡進行盜竊活動。
最有代表性的是,他西部國際城兩套商品房被劫的過程中,將戶主的鉅額存摺搜出來放到茶几上,致使錦城國土局的周局長和建設局的劉局長這兩名貪官落馬,劉建波因此在錦城看守所裡蹲了兩個月……
警察將蒐集到陳佳和林峰的所有資料整理出來,並將這起殺人案移交到了檢察院。
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從陳佳的手機裡將儲存的電話號碼提取出來,很快與她的父母和劉建波取得了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