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文鈴從一位優秀的人民警察變成了一個殺人犯罪嫌疑人,就像一個人從天上掉到了地下,跌入了萬丈深淵。
命運似乎在跟文鈴開了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真是印證了這句老話:山水輪流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文鈴被兩名幹警押送到了停靠在市公安局辦公大樓下的一輛警車裡。
警車鳴笛、閃燈離開市公安局,徑直往看守所方向駛去。
大街上行駛的車輛紛紛讓路,一路暢通,很快就到了看守所。
“文警官,沒想到吧,我們又見面了……”
高所長早就接到了市公安局肖局長的電話,特意迎候在看守所審訊室門口,見文鈴被兩名幹警從警車裡押下來,表現出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是啊,沒想到我能來你們這個鬼地方,”文鈴見這傢伙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臉,氣就不打一處,“我的地方騰出來了嗎?”
“當然,在就給你準備好了,看在我們曾經有過交情的份上,特意給你安排了一個單間,你覺得怎樣?”
高所長是按照肖局長的吩咐,讓他別把文鈴安排在大看監室裡與其他犯罪嫌疑人接觸,以免走漏風聲。
“這麼說,我還應該謝謝你喲?”文鈴白了他一眼,似乎並不領情。
高所長尷尬一笑:“那倒不用……”
“文鈴,少囉嗦,”一名幹警催促道:“我們很忙,沒空和你耍嘴皮子,有什麼話,進去再說吧!”
“你算哪根蔥,輪得著你說話的份嗎?”文鈴本想罵他一句,話到嘴邊,又忍了下去,不情願地隨他們一起走進了審訊室。
文鈴被送進審訊室後,高所長自動離開,審訊犯人並不是他的職責,他只要把公安機關送到這裡的犯罪嫌疑人看管好就行了。
這是文鈴經常來此審訊犯人的那間審訊室。
每一次都是自己來審訊別人,沒想到,這次卻是她被別人審訊,簡直是滑稽透了。
文鈴坐到特製的審訊椅子上後,兩名幹警坐到審訊桌子旁,桌上放了一臺電腦,一臺印表機。
與往常一樣,一名警察問話,一名警察做筆錄,審訊的警察裝出一副一本正經,公事公辦的樣子,問:
“姓名?”
文鈴見這傢伙裝腔作勢,溫怒道:“我叫什麼名字,難道你們不知道嗎?”
警察重複了一句:“姓名?”
“文鈴。”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文鈴懶得和這傢伙糾纏,索性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年齡?”
“26歲。”
“性別?”
“女。”
“家庭住址?”
“市中級人民法院家屬樓。”
“你知道我們為什要把你帶到這裡來的嗎?”
“不知道。”
“那我問你,在警察抓捕馬五的過程中,你明明知道馬五已經被你擊倒,毫無還手之力的情況下,為什麼要奪梁警官的槍,將其擊斃?”
“他想拒捕,我才進行還擊的。”
“誰能證明?”
“我們刑偵大隊的同事可以證明。”
“據我們掌握的證據是,以馬五為首,具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在挾持你期間,你心甘情願做他的情人,並與他舉行過婚禮,與他同居,是這樣的嗎?”
“不是。”
“那是什麼?”
“那是我為了將這夥犯罪犯罪,打入他們的內部,做臥底,外人只是看到的只是表面現象。”
“誰能證明?”
“馬五的手下都能,特別是她的情人小萍都能證明。”
“我們已經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