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懷瑜兩千,昨天吃飯還花了一千多塊,原本一萬多存款差不多減半了。
他本身是非常節儉的人,在對待自身的問題上,一般不會大手大腳花錢。但他對待別人也特別慷慨,尤其是和他關係要好的朋友,或是他喜歡的女孩。只要他能拿的出,他基本上不會猶豫。
所以他來之前就想好了,準備花五到六千給王樂樂買一臺電腦,剩餘的三四千塊留作往後的生活費。
他把這臺華碩電腦買了下來,剛出電腦城,還沒來得及給王樂樂打電話,她的電話卻先一步打過來了——
王樂樂:“譚紅塵,你在哪裡?”
譚紅塵:“我現在在城裡買東西,馬上打車回學校了。你呢?還在賓館嗎?”
王樂樂:“我剛睡醒,正準備退房。”
譚紅塵:“那你等我,我有東西要給你。”
王樂樂:“要不這樣,你先回學校,我正好回寢室換衣服,接著我們一起去春熙路。”
譚紅塵:“去春熙路幹什麼?”
王樂樂:“當然是幫你挑幾件好看的衣服啊。”
譚紅塵:“我這好端端的,忽然買什麼衣服啊?”
王樂樂:“你不覺得你的穿著非常土氣嗎?拜託,你可是我男朋友,以後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多了去了。我可不想因為你的形象問題被別人嘲笑。”
譚紅塵:“那好吧,既然要去春熙路,我也給你挑幾件好看的衣服。”
掛了電話,譚紅塵的心緒又變得複雜起來。他有些欣喜,因為王樂樂還承認他是她的男朋友,願意幫他挑衣服;他還有些憂鬱,因為王樂樂絕口不提昨晚的事,彷彿她心裡也繞了一個很死的結。
譚紅塵打車回學校,再打電話給王樂樂,她已經在寢室裡梳妝換衣了。
他在宿舍區二棟樓下等了大概十分鐘,期間不少女生進出大樓,她們都驚疑地盯著他,彷彿看到了一個怪胎。
事實上,譚紅塵的穿著的確像農民工進城,太過寒酸土氣。
王樂樂出來了。她換了一身潔白的運動裝,還噴了薄荷味的香水,整個人走動起來就宛如一簇會動的薄荷花,非常明豔奪目。
她對著譚紅塵笑,譚紅塵也對著她笑。
爾後,她驚訝地看向他手裡提著的電腦包,捂著嘴道:“天啊!你居然真的幫我買電腦了!?”
譚紅塵微笑道:“我剛才去了一趟電腦城了,大概看了一下,見這臺電腦還不錯,華碩的遊戲本,非常支援玩《英雄聯盟》,我就買下來了。”
王樂樂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她盯著他手中的電腦看了好久,卻遲遲不肯伸手去接。
譚紅塵便說:“樂樂,收下吧,這算是我送給你的第一個禮物。”
王樂樂搖頭道:“雖然我很想收下這臺電腦,但我實在沒有這個勇氣,它對我來說,太過沉重了。”——沉重到足以出賣她的身體一次。
譚紅塵雖笨,卻不代表不會想。笨人多想,總歸能想到一些有用的東西。他來之前就想到王樂樂會是這個反應了,並且提前準備好了腹稿。
此刻,他非常認真地盯著她,一字一頓地說:“樂樂,你不是在和我交往嗎?作為你的男朋友,我送你禮物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啊。況且,電腦已經買了,如果你不收,我也只能將它閒置著,豈不浪費?”
王樂樂聞言,再一次心動,咬牙道:“把這麼好的電腦擱置著不用,那可是天大的罪過啊!”
譚紅塵微笑著點頭:“所以你還是收下吧。”
王樂樂遲疑片刻,重重點頭,伸出雙手,將電腦包捧到懷裡,一臉欣喜與滿足。她此刻的樣子就像抱著嬰孩的慈祥母親。
譚紅塵瞧著她的模樣,也露出欣慰的笑——她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