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鋒利的斧子砍自己的手。
在這世上,誰又能對自己下得了如此狠手?
藍晨雨終於受不了了。某一晚,她忍著睏意不睡,一直等到譚紅塵回來,一針見血地說:“要不我搬走,要不你搬走。”——她沒提分手,只是想暫時分開,暫時冷靜。
譚紅塵不解道:“晨雨,我們過得好好的,你怎麼忽然說這樣的話啊?”
藍晨雨冷笑道:“我們現在的樣子像是好好的嗎?”
譚紅塵皺著眉不說話。
藍晨雨斬釘截鐵說道:“明天我就搬出去。”
譚紅塵沉吟片刻,凝聲說:“要搬也是我搬。我本就保留著宿舍裡的床位,隨時都可以回去住。”
藍晨雨問:“你走了之後還回來嗎?”
譚紅塵點頭道:“一定回來。”
不知從何時起,譚紅塵的話變得不那麼可信了。以往的時候,無論他說什麼,藍晨雨都信。可他今天這句話,卻像輕飄飄的柳絮,隨時都會隨風零落。
——他會回來嗎?應該不會吧。王樂樂比我好上千百倍,他當然願意留在她的身邊。所以我和他已經分手了吧。
藍晨雨如此想著,眸子裡有了濃濃的悲傷。
這件事情說定,兩人失去了共同語言,均陷入沉默。
譚紅塵幾次欲言又止,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話要說。但他有不能說的理由,又強行忍住了。
這一天以後,譚紅塵真的搬回以前的宿舍了。
偌大的房子裡,只剩藍晨雨孤零零的一個人。
她起初非常不適應,食之無味,寐之不安,做什麼事情都心不在焉,彷彿心中缺少了重要的一部分。
隨著時間堆積,她漸漸習慣了沒有譚紅塵的日子。
她發現了獨自一人的好處,便是做任何事情都不用顧忌。比如把玩金銀首飾,比如直播,比如**,這些事情都可以放心大膽地做了,不會有第二個人知道。
肆無忌憚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這的確非常過癮,容易忘記煩惱。
她好像真的能在各種放縱的生活方式中忘卻譚紅塵,只不過在夜深人靜之時,她還是會想到他。
她不得不承認,她的確非常需要一個人陪。在這世上,無論怎樣的女人,都必不可免需要一個男人。在這一點上,和男人需要女人沒有絲毫區別。
現在能陪藍晨雨的人,無疑是史懷瑜。所以在譚紅塵走了的一個星期後,史懷瑜搬進來了。
藍晨雨和史懷瑜住在一起會發生什麼事情?除了骯髒的、腐爛的、發臭的那類事情,還能有什麼?
他們沒日沒夜地纏綿在一起,彷彿每日都是新婚燕爾。可他們並沒有結婚,並沒有新人入房的喜慶。興許他們只是拼了命從對方身上索取自己想要的滿足感吧。
這不是現代人燈紅酒綠的放浪生活,也不是古人歌舞昇平的閒情逸致,他們只做著男女之間該做的事。彷彿這並沒有什麼問題。但他們心裡都明白,他們的生活已經徹底糜爛了。
這種昏天黑地的日子將持續到幾時?他們不知道。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至少他們現在還不想結束這種生活。
某一天,史懷瑜抓起藍晨雨的手,盯著環在她手腕上的玉鐲子,凝聲道:“你還戴著它啊?”
藍晨雨問:“不可以?”
史懷瑜道:“如果你想戴鐲子的話,我可以給你買一個,這個還是收起來吧。”
藍晨雨問:“因為這是譚紅塵送給我的?”
史懷瑜不說話。
藍晨雨又問:“因為鐲子上刻著‘紅塵’兩個字?”
史懷瑜還是不說話。
藍晨雨抿嘴笑了笑,五指忽然一彎,捏成精緻的小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