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二、分頭行動(2 / 2)

小說:宋不慫 作者:七桃散人

實編一隊禁軍,足夠你在臨安城裡橫著走了。”楊沂中最終答應了下來:“打算借多久?”

“下官謝殿帥!”李申之說道:“一日足矣。”

也就是李申之不懂得“實編”是什麼意思,要不然他還得再感謝一次殿帥。

李申之單獨走出了殿前司,並沒有跟禁軍都頭一起。他們約定了見面的地點之後,李申之從隨從手裡接過一件庶民的長袍,戴上一頂草帽,鑽入小巷拐了幾個彎,然後上了一輛馬車。

趕車的人正是梁興。

梁興同樣戴著一頂草帽,壓了壓帽簷,說道:“要換的衣服就在座椅下面,公子換上就行。這個馬車是我們兄弟幾個找木匠特製的,椅子下面有暗格,能藏人,也能藏刀。”

李申之依言掀開座椅,果然有個三尺見方的夾層,一人蜷縮在裡面,身形跟自己有幾分相似。夾層裡的人鑽出來後,穿上李申之換下來的衣服,快速地跳下馬車,低著頭快步隱沒在了街巷之中。

梁興繼續不緊不慢地駕著馬車進了一家酒樓,放在後院停穩了以後,李申之才緩緩地跳下馬車。

望著李申之遠去的背影,梁興對這位前丞相的公子更加敬佩了一分。

這一整套甩掉尾巴的操作,連他這個老江湖都佩服得五體投地。

轉街竄巷,李申之來到了一家糧店門口,靜靜地躲在一個角落裡,彷彿一個剛從鄉下來的老農,在臨安城裡迷路的樣子。

不一會,一身粗衣打扮的馮益也湊了過來,一副李申之老鄉,去探路沒探明白,無奈撤回來的樣子。

“怎麼樣?順利嗎?”李申之若無其事地問著。他不能表現得對馮益太恭敬,那樣不符合他們的人設。

馮益說道:“特事特辦,便宜行事。”

這話是官家說的,馮益轉述一下而已。

“你那邊怎麼樣?”馮益問道。

李申之朝著對面的茶鋪子努了努嘴,那裡正有一個禁軍的都頭在喝茶。

都頭手邊還放著一碗骰子,茶鋪的一個夥計坐在旁邊陪都頭在玩。

這叫“撲買”,俗稱:搏一搏,……。

“撲買”是賭博的一種,大概類似於“一元拼團搶購”。

一碗好茶價值五十文錢,都頭可以直接全額支付,也可以出五文錢跟店家玩一次“撲買”。

撲買可以是任意一種比賽的小遊戲,並沒有特定的專案。可以是射箭,可以是猜字謎,也可以玩骰子,全由店家來定,大多都是店家自己擅長的專案。

若是客戶贏了,就可以用五文錢買到價值五十文的茶。若是輸了,這五文錢全歸店裡。

宋代的撲買文化極盛,高興了撲一把,抑鬱了撲一把。下雨了撲一把,天晴了撲一把。更有甚者,打個噴嚏都要去撲一把沖沖喜氣。

作為店家來說,撲買是必設的專案,若是沒有的話,這店就開不下去了。

等到了明代,洪武大帝朱元璋登基以後,嚴厲打擊民間博彩業,撲買的風氣才逐漸銷聲匿跡。

都頭連撲了幾把,全都輸了。

不是他的技術不好,而是他的關注點不在這裡。

他的眼睛雖然盯著骰子,注意力卻一直放在對面,糧店的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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