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該當何罪(1 / 3)

小說:大宋不殺文官 作者:七桃散人

這時,一輛不顯眼的馬車停在了糧店的門口,馬車上打著茗香苑的招牌。

從馬車上跳下一個小廝,恭恭敬敬地走進了糧店,問道:“敢問店家,有高粱賣嗎?”

店小二不耐煩地把他趕了出來:“沒有沒有,沒高粱賣。”末了還瞥了一眼馬車上的招牌,確認了一遍。

茗香苑的小廝不依不饒,指著店裡敞開口的麻袋:“這不就是高粱嗎?怎地不賣了?”

這時候掌櫃的出來了:“這是高粱,你買得起嗎?”

“呵……”那小廝笑道:“就沒有我們茗香苑買不起的東西。你是掌櫃的,開個價吧。”

“一兩銀子……”糧店掌櫃生生地截斷了話,說道:“賣你一錢。”

那掌櫃原本想說“一兩銀子賣一斤高粱”。但又想到自己接到的命令是:不能讓茗香苑買到一斤高粱。

真要按一兩銀子一斤去賣,保不齊那茗香苑被逼急了,買上幾百斤。到那時,自己可就沒法交代了。

十錢是一兩,十六兩是一斤,換算下來,那小廝想買一斤高粱,需要花費一百六十兩銀子,比胡虜血都貴。

哪怕是最災荒的年代,“人相食”的時候,都沒有這麼離譜的糧價。.

那小廝嘴角抹過一絲微笑,從馬車上搬下來一箱銀子,說道:“給我裝十斤高粱!”

“嚯(入聲轉三聲再轉輕聲)……還真買!”

“這傢伙莫不是瘋了吧!”

“哪有這麼買糧食的。”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據說那茗香苑跟……”

門口不知什麼時候,早已圍攏了一群圍觀群眾。他們磕著瓜子看熱鬧,愉快地分享著各自的資訊。

準確的情報與謠言混雜在一起,讓人無從知道真相到底是什麼。

人們最願意相信的,是編得最離奇的那一個。

比如說:李申之偷了秦檜的小妾,茗香苑要開不下去了。

把十斤高粱搬上馬車,小廝說等回去拉點銀子來,還要再買。那掌櫃的被嚇得一頭冷汗,謊稱店裡再沒高粱,說什麼也不賣了。

他沒想到那小子竟然這麼軸,一百六十兩銀子買一斤高粱,眼皮子都不待眨一下的。

現在說什麼他都不敢開價,一個鬼見愁都無法從他這裡買走一斤高粱了。

這時,只聽茶鋪子裡的禁軍都頭猛地一拍桌子:“大膽!”動作之猛烈,把茶碗都震得掉在地上,摔了個粉碎。

都頭起身,身上的甲冑和刀鞘嘩啦啦作響,嚇得茶鋪攤主也不敢讓他賠茶碗錢。

那都頭一路走到糧店,一把揪過糧店的店主,照著肚子一腳猛踹,然後一把扔在了地上。

“哄抬物價,該當何罪!”都頭一聲猛喝,已然拔除鋼刀。

有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群眾,起鬨道:“按律當斬啊!”

“噗……”

都頭一刀將那糧店掌櫃的腦袋砍了下來。

“咦……”圍觀群眾呼啦一聲,散了個乾淨。起鬨的那個人跑得最快。

糧店裡的人全都被嚇得目瞪口呆,就連茗香苑的小廝也被嚇得面色蒼白,手扶著馬車,站都站不穩。

都頭跨入糧店,刀頭兀自滴著血,一句話還沒說,糧店裡的小廝、賬房們,呼啦啦地跪倒了一片,磕頭如搗蒜:“將軍饒命,將軍饒命!不關我們的事啊……”

都頭沉聲問道:“有沒有高粱?”

“有,有,有……前廳沒有,後院還多的是……”

都頭問道:“一兩銀子能買多少?”

“將軍要多少有多少,全都免費贈送,分文不取……”

都頭面色一冷,喝道:“問你什麼就說什麼,想誣陷本官強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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