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底下轉移財產的事兒就算是被瞞住了。
可誰知道鬱婉瑩什麼時候變聰明瞭,竟然不直接求林家或者鬱家出手,想著讓其他人注資。
可惜,不是誰都看在林家的面下不計較,人家直接就當面查出了公司賬目上的問題,還捅了出來。
他現在是四處求人,甚至都求到林馳這邊來了,可惜,都沒人管他。
這場官司,鐵證如山,他不管怎麼打,都會輸。
經濟犯罪,可不是小罪。
就他轉移的那些財產,判下來,十年起步了!
除非,他還上之前自己轉移的那些財產。
可惜,他轉移的財產目前都在孩子名下,被花了不少。
想要全部還清,是不太可能了。
於是,他打算和鬱婉瑩打感情牌。
哦,不對,是先禮後兵。
不過,鬱婉瑩現在還不知道,她覺得和張世達這場官司是必勝的,所以根本沒費心。
在她看來,已經是勝券在握了,根本不需要鬱家這邊出手。
不過,她還是打著打官司費錢的名義,想讓鬱家這邊幫忙支付請律師的費用。
“我們公司旗下就有很好的律師團隊,你儘管用就是了,哪裡還需要另外請律師?”
像鬱家公司發展到現在的規模,自然有培養自己的律師團隊。
所以,鬱老這話說得理所當然。
但鬱婉瑩卻不能用鬱家的律師,因為她之前的律師是拜託了那個男人幫忙請的。
這個律師,在打經濟官司上有些手段。
再說了,就算不如鬱家的律師,她也不能駁了那邊的面子啊。
“我已經請了,總不能半路把人家辭了吧?”
“爸,這些年,我養佳佳也不容易,張世達那個狗東西,半分錢都不肯出,一直在吃軟飯……”
她說了一大堆自己沒錢的話,又順便把鍋扣在張世達身上。
鬱老雖然怒其不爭,但看在她已經和張世達離婚的份兒上,還是給了她十萬。
但這十萬塊錢,在鬱婉瑩看來,簡直如同施捨。
同樣是女兒,鬱婉清嫁妝比她多也就罷了,連兒子都成了孃家的繼承人。
可她呢?
要個打官司的錢,她爸才給十萬?
難道她是撿來的不成?
十萬塊沒讓鬱婉瑩學會感恩,卻讓她更加仇視鬱婉清。
如果不是這個大姐,鬱家的所有錢都應該是她的,是她女兒的!
“你已經是個成年人了,也應該為你當初所犯下的錯誤負責。”
“你說佳佳是你養的,但據我所知,這些年,基本上她都是住在你姐姐家,衣食住行,都是你姐姐負責。所以,拿孩子當藉口,根本站不住腳。”
鬱老給錢給得痛快,也不知道女兒在心裡怎麼編排他的。
只是,給了錢,他卻還是要把話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