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裡靈光一閃,忽然間想明白潘歌的深意了。
如此貴的衣服,如果不是潘歌同款,她身上正好穿著的那件,席鹿庭恐怕真不一定會要。
小黃瓜確實有一點虛榮,但那股狠勁兒不是假的。
席鹿庭和餘韻不一樣,她就從來沒收過追求者的貴重禮物,沒釣過備胎。
想用錢砸她,並不容易。
而潘歌的辦法或許是唯一可行的套路——激發席鹿庭的對抗心理,用同樣的衣服正面battle,不給她退縮的機會。
只要猶豫一小會兒,韓烈就買完單了。
形成既定事實之後,她再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以席鹿庭的性格,肯定不會慫的,穿就穿,誰怕誰啊?!
有了這樣一個開頭,之後的事情便容易多了,這就叫見縫插針……
韓烈不知道自己的猜測對不對,但是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判斷,邏輯是個閉環。
如果真是這樣……
潘潘牛嗶!
買完單之後,席鹿庭的表情舉止明顯開始有些彆扭,她努力掩飾了,但並不怎麼成功。
出乎意料又順乎情理的是,潘歌沒有再刺激她,反而好言相慰。
“庭姐,一件衣服而已,別太放在心上。
狗東西不缺那點錢,你得慢慢習慣。
他欠你的,一件大衣可抵不上,gogogo,我們再去看看錶!”
席鹿庭儘量保持著平靜,臉色依然很冷,但藏在袖口裡的手指微微顫抖著。
《日月風華》
十二萬的衣服穿在身上是一種什麼感覺?
以前她不敢想。
現在,她的大腦裡一片空白,想不出來。
潘歌的金彈攻勢,初步奏效了。
這妞真壞!
韓烈默默腹誹著,心情卻忽然變得很愉快。
好吧,講實話,他喜歡給席鹿庭花錢。
太快樂了。
上輩子他看過一段文桉,大致意思是——身為一個男人,給女人花錢是一件特別高階的事,能夠極大滿足凌駕於基礎物質慾望之上的成就感。
那時的韓烈並不理解,甚至都不相信。
給女人花錢?
那不就是當舔狗麼?!
我自己去吃頓火鍋不香麼?
老子以前給餘韻花過那麼多錢,有個屁的成就感!
現在他有點懂了。
給女人花錢是有要點的——
第一,得有錢,花的錢必須是自己財富的零頭,花出去不心疼的那種。
打腫臉充胖子式的花錢可不行。
省吃儉用,省出來的錢,怎麼花都心疼。
第二,花的錢必須能夠滿足對方的期待,得是大錢。
一百兩百的,誰都不缺。
你捨得花,人家還未必肯接受呢。
沒有驚喜,就沒有成就感。
第三,要高度好感對方。
如果感覺一般般,那麼你的錢就只是給她看的,而不是給她花的。
我有錢和我願意給你花錢,是兩碼事。
真正成熟的男人,一定要正確區分不同的物件,不能碰到誰都撒錢。
……
韓烈看著席鹿庭咬緊嘴唇的小表情,心情那叫一個愉快,於是就直白的表達了出來。
“庭庭,我好喜歡給你花錢的感覺,我在潘歌身上根本體會不到這種快樂,下次咱倆單獨出來逛街吧,不要帶她了,好不好?”
席鹿庭愣住了。
而潘歌則睜大眼睛,攥緊拳頭,咬牙切齒的瞪著狗男人。
“你能不能不要這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