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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離婚而已 作者:李禾苗

己的決定。為了小孩,她也許應該再忍陳志宏幾年。好歹把孩子放在身邊帶著,就算是要住校,也得初中以後。

☆、第 17 章

神從穎心肝亂跳,不敢相信三年沒回家,家裡的世道竟變成了這樣!

三歲多的孩子去住校,不敢亂跑,不敢吵鬧,老師眼睛一瞪,嚇得像個鵪鶉一樣。這樣的孩子,長大了能好嗎?膽子會不會特別小?別的小孩正在新奇好動地探索著這個世界時,他們被強制著學習什麼叫聽話,什麼叫不給老師添麻煩……

神從穎心疼極了。她捨不得,萬分捨不得。這股心疼擊碎了她,她再也不想再聊下去了。匆匆告別張奶奶,領著彤彤回了家。

神從穎開啟電視,轉到兒童臺,抱著彤彤坐在沙發上。

彤彤專心看著電視,神從穎皺著眉思索,這麼小肯定不能住校的,要不然,主動服軟給陳志宏打個電話?也許經過她回孃家一事,陳志宏也願意改正了呢?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她留在家裡,每天接送彤彤,父母肯定不會問她要房租伙食費什麼的。只是等到彤彤長大到讀初中,她手裡那點錢不知還能剩下多少。也許,她可以去鎮上找事做?鎮上能找到什麼事呢?一般都是自家經營的店鋪,她一沒有生意的本錢,二沒有做生意的經驗及興趣。再者,等到彤彤讀初中,她再出去外面找工作,她那時都多老了?更加不好找工作。

神從穎越想越煩。千算萬算,沒想到會有住校這回事。

「彤彤,你記著,如果在學校有人欺負你,你一定要回來告訴大人,哪怕是老師,也要告訴大人。知道嗎?」神從穎抱著彤彤坐在沙發上,細細叮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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