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便利。
當然了,高邑軍具體想怎麼花那筆錢,我肯定不知道。
第二,我在明確知道專案風險的前提下,遵從了付總的指示,也屈服在金錢攻勢之下,違反了工作紀律,在檔案上籤了字。
當然了,那筆錢我一分都沒敢花,是“迫於壓力”才收下的。
第三,付總的簽字不是我偽造的,是當著他的面,由我簽下的,所以實際上是付總要求我代簽,我不得不從。
最後,我勸過高總,別弄得那麼過分,但是他不搭理我……
衛長鳴仍然那麼聰明。
交待是交待了,可是所有的問題都在避重就輕。
正常而言,這麼幹根本沒有什麼意義,辦案機關太熟悉這一套了。
不過,在檢查機關審判的時候,一旦韓烈出點力,之前的操作就有大用了。
此時的衛長鳴,仍然做著嚴霜會全力幫他的美夢。
他對自己拿捏嚴霜的手段太有信心了,但他忘記了一件事——任何人都有極限,而且女人在面對強烈對比的時候,更容易走極端。
所以,結果是……付總被他拉下水了,高邑軍更是被拽進了“集資詐騙”的深淵。
之前是證據不足,不能認定。
現在則補全了最關鍵的一環——在明知道成本已經很高的前提下,又透過賄賂的手段來降低違約後所需要承擔的責任,在主觀上已經做好了不履約的打算。
然後,高叼毛就從挪用資金的違反合同法行為,跳到了主觀集資詐騙的預謀作案上。
當場開了個什麼檔案。
在收到正面通知的那一瞬間,高叼毛整張臉都綠了。
“不!我不服!發行產品和挪用資金都是集體行為!對了,韓總!是我們公司的第二大股東韓烈韓老師提供的建議!你們可以向他求證!”
狗急跳牆,高叼毛當場就把韓烈咬了出來。
倒也不是想要拖著韓烈下水一起死,而是寄希望於韓烈背後的力量,能夠在撈韓烈的時候順手帶他一下。
於是,韓烈生平第一次,要去陳述事實。
問題不大。
畢竟韓烈真的沒有違法違規,只是把一塊夾屎巧克力擺在高邑軍面前,然後在他吃下去的時候拍了個影片發到網上去而已。
唔,性質差不多吧……他真的是個好人,好人就該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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