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2014年3月份最後一個星期日,劉銘灝開始幹活。
而韓烈則叫上張一明,去爬了八達嶺長城。
講真,和老張一起出去玩,頂沒意思。
這哥們的腦袋根本閒不下來,不是在思考技術問題,就是追著韓烈問國際局勢金融環境。
現在的張一明,不懂的東西挺多的,但是他特別願意學。
儘管有些東西學了沒用,可那種求知若渴的態度,就跟韓烈不是一路人。
狗烈賺錢,是為了權勢地位享受,從來不會因為學工作而影響娛樂。
張一明的事業心則要純粹得多。
不過呢,這恐怕正是他能夠成功的秘訣。
網際網路大亨裡面,沉迷享受熱衷炫耀的基本都在一定高度時止步不前了,反而是對錢沒什麼興趣的那幾個越做越大。
別笑,正常而言,享樂就是跟進取互相矛盾的。
除了韓烈這個掛逼,哪有人能夠一邊瘋玩一邊輕輕鬆鬆的成功啊?
都得傾注極度的專注,忙得跟狗一樣。
所以,別看韓烈和張一明聊了很多,其實他的心思根本已經不在這裡了。
道不同不相為謀,一明,你已經沒用了,拜拜!
分開之後,狗烈毫不留戀的踏上了回程的飛機,把劉銘灝一個人留在了帝都。
然後,回到公司的張一明在看到劉銘灝的細節後徹底懵嗶了。
“什麼?!這真是他們給出的全部條款?!”
張立東拿著那幾張紙,興奮點頭:“對!基本已經確定了,意向書隨時都能籤!”
開心,自然是有原因的。
劉銘灝給出的條件一點都不苛刻,正相反,好像親爹一樣的體貼。
正常的pE投資合同,除了一般性條款之外,最重要的內容是投資者權力條款和被投企業約束性條款。
投資者權力大項裡,包括了天行所有可以合法取得的權力。
比如:
增資權、股息分配權、清算權、贖回權、反稀釋權、新股優先認購權、最優惠權、首先拒絕權、共同出售權、股權鎖定條款、轉讓權、資訊知情權、董事會席位、優先購買權、優先受讓權、跟隨售股權、優先清償權、強制清算權、回購協議等等等等。
十餘個大項,上百小項,正常人完整看一遍都會腦仁子嗡嗡的那種複雜程度。
投資者想要所有權力,以保障投資安全,攫取最大利益。
而被投企業希望儘可能的少給權力,避免掣肘,省著白白給投資人打工。
這是一對根本矛盾,所以細節談判往往耗時良久,每一個小條款都要慢慢磨,直至雙方都能夠接受。
所以企業每一次融資,談判團隊和法務都會脫一層皮。
但是劉銘灝是怎麼做的?
除了基本的正常權益,他只在反稀釋條例上提了要求,其餘方面全都隨意!
沒有對賭條款或者業績承諾。
沒有回購條款。
甚至都沒有要求優先清償權和強制清算權!
於是週日一天就全部搞定了,創造了史上最快的速度。
張一明懵得跟個哈士奇似的:“所以……韓烈是真的不要退出保障?他對咱們到底是多有信心啊……”
張立東感慨道:“我這輩子真沒見過這麼大方的投資人……除了最基本的利益保障,幾乎把所有權力都給咱們團隊了,也不怕咱們坑他?”
張一明揉揉額頭:“不至於,有基本條款呢,咱們唯一能坑他的方式,就是把位元組做倒,另起爐灶……我去!位元組要是真倒了,韓烈是不是一分錢都收不回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