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
他已經找到了自己想要的力量,該回到哥譚,繼續守衛這座城市了。
“這算是雷宵·奧古第二次,在布魯斯手上栽跟頭了吧?
李銘想著。
從雷宵·奧古的角度來看,布魯斯就是一個負心漢,吃我的,住我的,到頭來還把我家給拆了。
不過他本來就是別有用心,只能說他想不到布魯斯的意志這麼堅定,不受他影響。
輾轉一番之後,布魯斯回到了新哥譚。
這是哥譚對岸的一個地區,前幾年無主之地時,大部分撤出哥譚的民眾就被安置在這裡。
原本是難民庇護所,可有著哥譚、韋恩兩大集團的資助,難民們生活也不錯,由此當時也吸引了許多流浪漢,其他地區的底層民眾前來居住。
所以在哥譚民眾返回之後,這裡依然有相當數量的居民。
甚至有些在這裡有了產業的哥譚人、還有沒了土地的一些哥譚家族,都選擇了留在這裡。
因為基礎設施完好,又有許多外來人口填充,所以很快這裡就重新熱鬧了起來,形成了一個城鎮,大概有哥譚三分之一大小。
因為自哥譚而生,這裡也就被稱為新哥譚。
但新哥譚的定位卻很尷尬,首先就是歸屬權的問題。
這塊地屬於大都會郊區,理應大都會市政來管轄,可大都會完全不想手頭上有這麼一個燙手山芋。
稅收沒多少,反倒要貼不少錢進去。
所以對新哥譚這邊,大都會市長做的最大努力就是遊說國會,把新哥譚劃成自治縣。
哥譚倒是想管,不過《哥譚法案》讓官方無法干涉哥譚,也限制了哥譚擴張,頂多有限度地支援一些物資。
而且新哥譚的人員組成也非常複雜,哥譚老牌家族、少部分哥譚民眾、各類外來人口、各路黑幫、地下室裡等等。
加上當地官方形同虛設、警局迅速腐化。
新哥譚,很有老哥譚的風氣。
值得一提的是,李銘哥譚權杖的屬性加成,在新哥譚也同樣有效。
布魯斯走在新哥譚的大街上,竟然有種回到童年的感覺。
隨手解決掉幾個跟蹤他的小混混,布魯斯望著小巷中探頭出來的黑幫、搶劫犯。
他不由得搖搖頭:“糟糕的回憶。”
即便如此,新哥譚的普通居民也很多,因為在這種魚龍混雜的地帶,掙錢也是真的能掙。
至少布魯斯就已經看到好幾家自己記憶裡的店鋪搬到了這裡,讓他很難把新哥譚與舊哥譚徹底分割。
“如果可以的話,我要幫幫他們。”
布魯斯心中想著。
隨後他沒有停留,直接回到了韋恩莊園,他事先通知過阿福他要回家了,現在布魯斯也有些迫不及待。
到莊園門口,他一眼就看到了等待著他的李銘和阿爾弗雷德。
布魯斯驚喜地跑了過來。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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