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不得調戲營地內的婦女,不得苟合,奸銀,違者視情節嚴重打軍棍,驅逐或殺頭。
第五,不得私下鬥毆,不得頂撞謾罵上官,違者視情節嚴重打軍棍或驅逐。
第六,所有男女想要確定關係,一起過日子,首先男女雙方需有一人是小旗或以上的身份,再就是需要向張秀穎申請,林銳本人批准才能住在一起。
第七,所有女子無論身份高低,一旦和人確定關係,就不得再和其他男人發生關係,違者一律殺頭。
第八,小旗或以下身份,只能選一名女子確定關係,總旗可以選兩名,百戶三名,以此類推,一旦和女人確定關係,便不能更改。
隨著張秀穎將營地內的軍規條例宣讀完後,所有人都是大聲的擁護,沒有一人提出異議。
雖然有些條例頗為嚴苛,但比起以前在大明或者被抓來後的日子,這裡無疑是天堂,起碼能吃飽穿暖,今後還不會受欺負,也能立功晉升。
“兄弟姐妹們,今後咱們要團結一致,共建美好家園,無論男女,也都要努力練習殺敵本能,隨時準備保衛咱們的家園,女人,牲口!”
“接下來,咱們要重新修築一座城堡,讓大家以後都能住上房子,同時增加咱們的安全防護…”
林銳望著下面黑壓壓的一片人頭,也是握緊拳頭,激情澎湃,內心也迸發出了一些以前不敢想的雄心壯志。
土牆內的空間太小,住在外面肯定不是長久之計,所以他打算在邊上再修建一座大的城堡,然後用一道土牆將兩座城堡串聯起來。
今後大城堡住人,小城堡關牲口,又能順著土牆互相支援,將大大提高他們的防禦能力,同時極大的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
思來想去,最後林銳決定仿照前世福建客家人的土樓,來修築大城堡。
城堡同樣為環形,直徑將達到一百米,就在土牆的附近建造,不超過百米。
外圍牆體用夯土築造,預計築造六米高,一米半厚,總長度三百多米。
內部則用土磚沿著牆體切出一道道五米高,五米長的牆壁出來,每道牆壁間隔三米。
然後鋪上木板,蓋上乾草,再抹上一層泥巴,平時住在下面的土房子裡,戰時則上到屋頂防守。
唯一的缺點就是雨天可能會漏水,但只要雨不大,還是沒問題的,好在草原上也沒多大的雨。
遺憾的是由於缺乏合適的木材,也只能設計成這樣,讓每間房只有五米長,三米寬,四米高,和窯洞差不多。
不過這樣也能沿著圍牆多修建一些房間,起碼能修建好幾十間出來,再在中間蓋一座大的倉庫外加食堂,當真就和福建的土樓沒有多大區別了。
張秀穎和牛嫂等人看著林銳畫的草圖,都是驚的目瞪口呆。
眾人都沒想到城堡還可以修成這樣,但又都覺得很適合他們現在所處的環境。
於是接下來的日子,三百多人男女齊上陣,上午訓練,下午晚上幹活,在林銳的帶領下忙的是熱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