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這話吧,可又有些抹不開面兒。
蘭尼坐直了身體,有些詫異的看著對方“提姆叔叔,你認真的?”
看到這反應,提姆臉更熱了,好在燭光昏暗,倒也不太明顯,擺了擺手“不行就算了,我就隨便說說。”
“誰說不行了?”大手一揮,蘭尼反而來了興致,興致勃勃的說起了自己的想法。
按照他的想法,要賣出更高的價格的話,就不能在伯爵領地了,公爵領地也不行,必須去王都。
只有在王都,高昂價格的產品才能找到買家。
當然,多了也不行,多了就不值錢了。
限量,必須得是限量!
寶石劍柄,鹿皮劍鞘,流蘇、鋼紋印花全都安排上。
當然,最最重要的,這劍得有一個悽美的故事。
相傳,
在一個遙遠的地方,
有著一個名叫蘇格蘭的王國。
國王的小女兒蘇菲亞公主,國色天香、聰慧過人,從小就輔助國王父親治理國家,不過幾年就讓王國國力鼎盛、威壓四夷。
很快,蘇菲亞公主的才智引起了周邊王國的擔憂。
他們聯合起來,私下聯絡了住在山巔之上的巨人族,在一個月圓之夜擄走了蘇菲亞公主。
當國王發現的時候,只在公主臥室找到了她的隨身佩劍。
失去女兒的老國王非常悲傷,向全國召集勇士,並許諾只要有人能拯救回公主,就許配公主與其為妻。
很快,王國最知名騎士,勇敢與力量的化身,騎士亞瑟挺身而出,接下了拯救公主的任務。
經過千山萬水,歷經千難萬險,亞瑟憑藉公主的隨身佩劍的指引,終於來到巨人族居住的山巔之城,找到了蘇菲亞公主。
但亞瑟的到來也徹底激怒了巨人們,他們傾巢而出,一路追殺兩人。
在激戰七七四十九天,斬殺巨人無數後,亞瑟為了保護公主不受傷害,主動迎向了巨人揮向公主的一劍,導致他身負重傷,最終寡不敵眾,暈倒昏迷。
在這一路逃亡過程中,蘇菲亞公主早已深深地愛上了勇敢的亞瑟。為了不讓巨人們侮辱亞瑟和自己,抱著陷入昏迷的亞瑟,毅然決然的跳下了山巔之城的萬丈懸崖,不知所蹤。
當人們找到兩人墜落之地後,卻只發現了兩人的隨身佩劍,不過劍身都同時出現了類似碎裂的絢麗的花紋。
有人說這是摔下山巔之城的時候,長劍替自己的主人承受了墜落的力量,所以才碎裂了,而蘇菲亞公主也並未去世,而是和亞瑟遠遁他鄉,過上了田園牧歌的幸福生活。
也有人說這是兩人佩劍已經和主人心意相通,既然主人都已去世,佩劍中的靈魂也追隨他們而去,這花紋就是靈魂碎裂的證據。
從此以後,蘇格蘭的人們就稱呼蘇菲亞公主的佩劍為象徵著智慧和愛情的“智慧之劍”。
而亞瑟騎士的佩劍則被稱為象徵著勇氣和力量的“勇者之劍”。
而它們最出名的標誌,則是劍身密佈的神秘花紋。
... ...
絞盡腦汁,搜腸刮肚的編了這麼個不太悽美的愛情故事,甚至還套用了勇士拯救公主的老套路,原本以為提姆會不屑一顧,卻沒想到效果比他想象的要好太多了。
應該說,效果太好了。
當他抬頭去看題目的時候,卻發現提姆居然聽得十分入神,甚至眼中都隱隱出現了淚光。
我去,這麼容易感動的嗎?這故事挺老套的呀。
也是,這個世界的娛樂是真的少,大家的淚點自然就低了。
“提姆叔叔,你說這勇者之劍、智慧之劍,又該值多少錢?一萬金還是兩萬金,無非就是開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