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孫四沒叫自己的娃餓肚子,沒叫自己的女人和老孃吃不飽飯。
雖說不是什麼大成就,可他自己已經心滿意足了。
“對了,街頭開了家託兒所。”媳婦睡前跟孫四說。
孫四也知道託兒所是什麼,現在許多家都是男女一起上工掙錢,小孩子沒人帶,就有了託兒所。
父母上工之前把孩子送去,那裡有婦人看著,管飯,有時候還有小零嘴。
父母下工再把孩子接回家。
這種託兒所管的很嚴,白天大門是緊閉的,還請了保安——這也是個新職業,工錢還不低呢!
那些有力氣,身材健壯的都願意去。
商人們想的很周到,別說人販子,就是一隻飛蟲都難飛進去。
不過也不便宜,一個孩子一個月就要一錢銀子,兩個就要兩錢。
孫四翻身看著媳婦:“你想去上工?”
媳婦點頭:“三丫也不用吃奶了,那邊不是還有針織廠招人嗎?離家近,我每天都能回來,一個月聽說只要能達標就有一兩銀子,達標以後多做的都有提成,一件就能提四十文!”
她目光很亮:“外頭一件都是提二十文的,這個四十文。”
孫四奇怪道:“為啥四十文?”
媳婦:“還能有啥,招不到人了唄。”
孫四恍然大悟,男丁都願意去幹賣力氣的活,有力氣就掙得多,那針織廠的活沒幾個男丁願意去,費眼睛,還得手細,能去的男丁都是原本就心細手細的。
聽說之前還有個粗漢子,去針織廠上工,結果扯爛了人家兩團線,錢沒掙到,還賠了錢。
從那以後,自認手不巧的男丁就不去試了,免得賠錢。
“那就去。”孫四很贊同,“咱倆個一起掙錢,說不準今年就把建房子的錢整出來了!”
媳婦也很高興:“是啊,多存點,以後倆個男娃要娶媳婦,女娃要嫁妝,哪兒都要錢呢!”
以前花錢是苦事。
現在花錢不苦了,因為能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