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山嘆了口氣,說道:“可惜啊,郡守大人沒讓我去,在郡城,一個月的例錢可是會翻倍啊……”
李慕問道:“郡城距離這裡可是有數百里,你老婆不要了?”
張山無奈道:“老婆當然要,但也要賺錢啊,縣衙的俸祿實在太少,養我們兩個人還行,哪能生的起孩子……”
李慕和李肆,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張山愛財如命,是因為他背後有一個家庭。
李慕想著,回去以後,要不要和柳含煙商量商量,幫他謀一條財路,也算是盡一盡朋友之義。
至於去不去郡衙,他還要再思考思考。
去的話,他要重新適應陌生的生活,那裡雖然有著更多的際遇,但也伴生著更大的危險。
不去的話,作為一名縣衙小吏,違抗郡守的命令,他的捕快之路,也差不多到終點了。
李慕倒不是一定要當捕頭,但小吏的身份,能讓他深入百姓,更容易得到百姓的愛戴,繼而獲取到念力。
他此刻面臨的,是一個取捨問題。
李清走進值房,似有心事,坐在自己的位置,目光有些渙散。
片刻後,她轉頭看向李慕,問道:“我聽張大人說,郡守大人要提拔你去郡城,這對你是一個難得的機會,郡衙有很多的修行資源,靈玉,符籙,丹藥,法寶,神通,都可以透過功勞來獲取……”
李慕搖了搖頭,說道:“我不想去。”
李清問道:“為什麼?”
李慕道:“我習慣跟著頭兒,你不去,我也不去。”
李清目光有一瞬間的失神,隨後便搖頭道:“半個月以後,我在陽丘縣衙的歷練就結束了。”
李慕愣了一下,問道:“你要回宗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