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了孫英梅,問她:“孫英梅同志,我張赫想娶你為妻,你願意嫁給我嗎?如果願意,咱們現在就去找隊長打證明,待會兒就上民政局扯證去。”
沒等孫英梅回答,他又說,“不過,你要是嫁給我了,就必須得跟你父母斷絕關係,你願意嗎?”
孫英梅這一早上已經被她父母和哥哥弟弟磋磨得都想去死了,這會兒,她心儀的男人就站在她的面前,問她願不願意嫁給他,就好像是在她溺水之時,有人向她伸過來一根橄欖枝似的。
她也顧不上村民們對她是什麼看法了,幾乎沒有思索,就哭著答道:“我……願意!”
“好!”張赫點點頭,這才把眼睛轉向孫茂文媳婦。
“我的要求你聽到了吧?我要跟孫英梅同志結婚,但是,我只認她這個媳婦兒,不認她那雙賣女兒的父母,你要是同意,咱們就當著大夥的面兒簽下協議,我也立馬就把糧食和錢給你們。”
“不過,你要是不同意,那咱們就法庭上見吧,你們騙財騙婚,法庭會幫我主持公道的。”
孫茂文媳婦一聽這個,頓時有點糾結了。
其實,能把閨女換成三百塊錢和二百斤糧食,他們已經很知足了。畢竟他們打好幾年前就開始張羅給姑娘找婆家,可是已經張羅好幾年了,都沒有人付得起這鉅額的彩禮,如今好容易有人出了,他們當然不願意錯過。
只是,人的貪念是沒有止境的,開始時他們覺得那三百塊錢和二百斤糧食挺多的了,但是一聽說張赫月月都開工資,每個月都有二十多塊錢,兩口子的貪念和慾望就瘋狂地滋長起來。
他們覺得,既然他一個月就有二十多塊錢的工資可拿,那一年給他們拿出三十塊錢的養老錢應該不算多,他們也不應該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