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她那偷的錢,再說,我也不知道那錢是假的呀!要是知道的話,我怎麼可能拿出去花啊?可冤枉死我了!”
然而,因為有她那不光彩的歷史,有哪些查獲的還沒來得及花出去的假鈔,有那些義憤填膺的假鈔受害者指證,高雅婷所有辯駁和申訴都顯得蒼白無力了。
最後,案子被移交到法院,高雅婷被正式起訴了。也該著她倒黴,那幾年正趕上華國“嚴打”,一切案子都要求從重從快處理,所以,臘月二十七的那天,案子很快就判下來了。
高雅婷因為使用假鈔,人贓俱獲,並且拒絕交代假鈔的來源,還試圖栽贓陷害軍嫂,數罪併罰,被從重判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