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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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啊,不是叔說你,孝順的事兒可不能攀啊?你奶是對不住你們,可是你們要是不跟她一般計較,還肯幫她的話,那要是傳出去,那別人得多敬服你們姐倆啊?就是傳到你婆家那頭兒,你婆家也得更高看你一眼啊!”

韓明秀在心裡翻了個白眼兒,這老狐狸,真拿她當十多歲的小孩子哄呢?她會在乎名聲嗎?名聲算個屁啊?不當吃不當喝的,她要是為了名聲去救老太太去,那她才是傻瘋了呢!

“三叔,這個好名聲,你還是留給我二叔,我老叔或者是我二姑老姑吧,這件事兒無論是論資排輩還是論什麼,都該由著他們先管,要是我強出頭,可不就把我這幾個叔叔姑姑給比下去了?他們的名聲不就完了嗎?我可不能為了一個,得罪一幫啊。”

韓明秀面無表情的說道。

隊長一看她油鹽不進,咋滴也說不動,只好無奈的放棄了。

不過,他只是放棄勸說韓明秀姐妹倆去管餘桂珍的念頭,並沒有放棄去救餘桂珍的想法,不是他跟餘桂珍的關係有多好,也不是因為他跟餘桂珍有啥特殊的關係,而是因為現在是集體公社制,一個公社就是一個家庭,公社裡的每個社員都跟集體密不可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餘桂珍要是被公安局判刑了,那就不光是她個人和老韓家家庭的恥辱了,還是整個是孫敖屯生產隊兒的恥辱。

隊長擔心餘桂珍會給生產隊抹黑,也怕公社書記怪他這個隊長領導不力,沒有把他管轄下的社員管理好,只好另想辦法了。

王滿囤的新媳婦

韓志德說的鼻涕一把淚一把的,到這個份兒上了,隊長也不好再勉強他了,只好打起精神自己去了公安局。

結果,到了那兒,公安局竟然要一百一十二塊錢的罰金,其中一百塊是餘桂珍詆譭的那位受害者家屬提出的名譽賠償金,要是餘桂珍不付,他們就拒絕和解,堅決追究她的法律責任。

另外的十二塊錢,是她昨天在醫院搶救時花費的醫藥費,也必須得交付,抵賴不得的。

隊長一琢磨,這一百一十二塊錢隊裡要是替她付了,以餘桂珍的性子,她指定不待還的,人家醫院救了她一條命她都要賴人家的醫藥費呢,他這可是一百二啊,餘桂珍更不可能給了。

他可不想自掏腰包替這個沒心沒肝的老太太擦屁股,他還沒那麼大公無私。

就是生產隊也沒有義務幫她花這老些錢,這錢要是花出去,別的社員肯定得有想法,萬一以後別人出事,別人的家屬也要求隊裡出錢擺平,那他們這個生產隊還咋搞生產啊?他往後的工作不就更不好做了嗎?

權衡思量了一下,隊長豁出去被公社書記批評一頓,毅然回家了。

可憐的餘桂珍被徹底的拋棄了,當她在拘留所裡得知她的兒女們誰都不肯替她交罰金,誰都不肯保她的時候,徹底崩潰了,呼天喊地的哭起來,一邊哭還一邊尋死覓活的。

人家公安局可不管她什麼情緒,既然她交不上賠償金,人家還不肯原諒她,加上她搞封建迷信活動,有傷社會風化等種種罪名,數罪併罰,判了她有期徒刑半年。

判完刑後,在她餘桂珍的不甘和哭嚎聲中,兩個獄警把她押到監獄去了。

餘桂珍這邊兒是消停了,可她的寶貝兒子卻不肯消停。

從醫院回來後,韓志德直接打發他媳婦兒到韓明秀家要醫藥費去,說他這條腿是韓明秀家的狗咬的,韓明就必須得負責任。

韓明秀給的答覆很簡單,腿要她負責可以,但是他從她手中搶走的匯款單必須得給原樣還回來,不然就別想要賠償。

韓志德可不認為他應該為老太太丟的匯款單負責,就氣勢洶洶的跑到韓明秀家理論去。

韓明秀可不怕他,他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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