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驚悚的話讓菜長紅浮想聯翩,她絕望地合了閤眼,不再作聲。
對方見狀,也只是把那杯用生鏽的不鏽鋼杯盛著的水,放到那隻因為疼痛還在不斷顫抖的手邊,然後回到了篝火旁,開始處理一隻灰黑色的野山兔。
開水澆在濃密的兔毛上,散發出一陣陣血腥的氣息,讓菜長紅感到反胃。兔毛被拔掉時,掀出的粉紅色的皮,讓她不忍直視地別過頭去。
不過,驚恐之餘,她的心中也逐漸爬滿了好奇:
兔子是吃草的,草都沒了快半年了,還怎麼能活著?
於是她壯著膽子問:“你是從哪裡。。。”
對方似乎很瞭解她的疑惑,一邊一撮一撮地拔著兔毛,一邊連續不斷地解釋著,像是在傾訴,又像是在自言自語:
“寧鎮山上從來都不缺這東西。它們生命力頑強,繁殖欲旺盛。如果你在春夏之際爬上山,就會發現每走一步,都會有幾個快得像箭一樣的身影,從眼前掠過。
這東西可不好逮住。當它們受驚後,從草叢中竄過時,速度快得就像夏天裡快速移動的雲團遮擋陽光在地面上投下的影子一樣。即便在我的家鄉,這種東西也不好逮。
它們會在冬天來臨之際,把自己喂得飽飽的。再挖出深深的洞穴,在裡面堆滿乾草。凜冽的冬風絲毫不會入侵到它們溫暖的洞穴,它們只會窩在草堆裡,慢慢消耗著過多的脂肪,直到春天來臨。
不過,也許是因為總是刮沙子,今年的春天,來得格外地晚。
它們就這樣戀戀不捨地在洞穴裡躲到初夏、躲到囤積的乾草被吃完,迫不得已出來覓食。
它們瘋狂地啃食一切,殘存的草根、樹根、苔蘚都不放過,卻還是因為食物不足,日漸消瘦、日漸虛弱。
這樣,我才有機會在沒有獵槍的情況下逮到它們。”
說完,他舉起完全拔好毛的紅彤彤的兔子,衝菜長紅晃了晃,“你看,它已經快要皮包骨了。”
菜長紅的目光始終迴避著,她注視著地面上那團被火光映得身份龐大的身影,問:
“你提到了你的家鄉,你的家鄉在哪裡?”
“哈薩克。”對方淡然地說著,頭也不抬地從地上撿起一把刀,把那條已經瘦到面板褶皺的身軀開膛破肚。
“我們遊牧而生,我曾是我們部落身手最好的獵手,我的族人永遠都能穿上最厚實的皮毛,吃最豐盛的晚餐,我的母親心靈手巧,還會為我們釀造美酒。
不過有一天,她生病了,再豐盛的食物都無法讓她好起來。為了給她治病,我會在狩獵季打上滿滿一麻袋的大角鹿、大角羚羊的角,越境到這邊換成錢。
可今冬的一天裡,我發現那條邊線的防衛比以往任何一次的都要嚴格,我回不去了。無奈之下,只好一路南下到處討生活。
而如今,我想回家了。這一次,無論如何我都要越過塔爾巴哈台山脈,回到我的家鄉,不論我母親是否還活著。”
這段長長的話說完,他已經乾淨利落地用削尖的樹枝橫穿入兔子的身體,架在火堆上。冉冉升起的灰煙中,立刻帶了淡淡的焦香。
菜長紅,默默地對著頭腦中的地圖丈量了一下雞屁股與雞胸之間的距離,狐疑地發問:
“這裡距離你家鄉有3300公里,人的正常行走速度是3-6公里每小時,按照每小時5公里算,你需要走660個小時。按每天行走12個小時算,你需要55天的時間才能到達邊境。
如果你還要帶著我的話,就只能按照每小時3公里算,那麼你需要92天。
可按照現在的天氣形勢,你連55天都沒有了。還是說,你要立刻把我吃掉?
除此以外,你要怎樣在如此惡劣的天氣裡,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