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陽光明媚的早晨,今天是週末,不需要上學,金髮的男孩穿著爸爸給他新買的滑板鞋,走在去快餐店的路上。
他存了一點零花錢,準備去KFc買個套餐。
其實男孩的家境還不錯,平時也不缺炸雞吃,但今天上市的新套餐裡有個附贈的玩具,是他想要的。
那是個白色肉雞外形的卷筆刀,只需要把鉛筆塞進雞尖位置,然後旋轉雞頭,就能又快又棒地削好一根鉛筆。
好吧,對於成熟的大人來說,這種玩具好像是體現了山德士上校的惡趣味,還有他對禽類那殘忍無情的嘲諷。
可是對於一個十來歲的男孩來說,這古怪的玩具超酷的好嗎?
於是男孩從家裡出來後,幾乎是跑步朝著快餐廳前進,只不過他從小身體就不算太好,出生時的早產讓他呼吸道有點孱弱,跑了兩個街區後,他就漸漸慢了下來。
鼓起臉儘可能地大口呼吸,可是腦袋還是一陣陣眩暈,不適合跑步的他也明白自己的情況,可實際上他只是想試試新鞋的感覺。
這鞋子很好,紅色的,輕便又時尚,他非常喜歡。
所以在發現自己跑不動的時候,他乾脆不跑了,而是在街上模彷起了美國大兵的走路姿勢來,把腿和腳抬得老高。
陽光落在鞋面上,新鞋彷彿閃閃發亮。
炫耀,這是純純的炫耀。
偏偏在這個年代,中城的治安可沒有多麼好,於是沒有走多遠,他的鞋就被小混混搶走了,他的臉上也出現了兩個烏眼青。
他想要逃,卻逃不掉,他跑得太慢了,壞蛋們輕鬆抓住了他,搶走了他的鞋。
“卡察!”
天空中劃過一道閃電,當雷聲傳來時其實已經晚了,熊貓巴里抬起頭看了看天空,也沒有看到閃電,卻不知道什麼時候晴朗的藍天變成了烏雲密佈的模樣。
中城雖然位於北美中部平原,可這裡的夏天就是這樣,也許上一秒還是陽光普照,下一秒就大雨傾盆。從地理學和氣象學來說這不合理,可巴里記得打小就是這樣。
雨水落下來了,瓢潑大雨瞬間就把他變成了落湯雞,缺了釦子的衣服貼在身上,他感覺了一陣寒意。
人們都跑回家躲雨,可他不知道該去哪,錢和鞋子都沒了,也沒有臉回家,只能低頭繼續遊蕩。
不過這時身旁傳來了汽車的喇叭聲。
“滴滴。”
扭頭一看,是一輛紅色的家用轎車,駕駛位的窗戶降了下來,露出一張女人的臉來,她問:
“要搭車嗎?”
巴里想要笑一下,可是臉太疼了,只能露出一個哭笑不得的表情:
“媽媽。”
他向來是個懂事的孩子,既然母親都出來找自己了,那也沒有繼續和自己較勁的道理,他上了車,接過了母親遞過來的毛巾,擦著臉上的雨水。
同時,他用很小的聲音講述了自己不久前遭遇的事情,還說:
“抱歉,媽媽,爸爸給我買的鞋沒了,我遇到了學校裡的壞小子們。”
世界上最快的人,閃電俠,紅色跑手,巴里·艾倫並不知道自己的未來,他的傳奇將跨越幾十個世紀被人頌揚,他的英雄主義和無私犧牲將在幾千年後持續被依舊被人們尊崇和銘記。
但超級英雄的本質是普通人,如今作為一個孩子,他除了成績很好之外,似乎再沒有什麼別的優勢。
當同齡的男孩都玩著橄欖球或者籃球,在場地上狂奔著吸引人們目光時,巴里能做的只有在場邊看著,根本參與不進去。
他的身體不差,可是和一些專精體育的學生比不了,人家從小就搞體育,目標是在高中時期加入各種校隊,然後選修進入大聯盟,去賺大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