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究的就是清心寡慾以及種種戒律。
娛樂和休閒?
不存在的,在當時的巫鎮,你只要哼哼一個小調,那都是違背戒律的,要被用皮鞭抽五十鞭。
吃的太奢侈?有罪。穿得太漂亮?有罪。房子太豪華?有罪。
因為聖經中說了,上帝只吃餅子和清水,只穿麻布的單衣,甚至居無定所,信徒們怎麼能比神享受得更多?
必須和神同甘共苦,死後才能上天堂啊!
總而言之這些人在地下沒事做,天天就研究魔法和種種戒律,喪心病狂地想要把巫鎮建成人間天國。
所以巫童跑了,去哪裡他當時也沒想好,總之是想逃出牢籠。
於是他混進了紐約的地鐵網路,並以此想上地面去看看,然後......然後不諳世事的他就被人販子抓了,因為他藍色的膚色,還被當成了稀有貨差點賣到馬戲團去。
但他畢竟是個魔法師,他下意識的反抗就用魔法殺了那個人販子,他突然發現,自己在人類社會中好像挺強的。
從那以後,他就遊蕩在紐約的黑夜中,出入種種黑暗的場所,接觸騙子、瘋子、殺人犯、黑巫士,並快速地自學成了一個殘忍無情的合格法師。
他知識廣博,兩面三刀,口蜜腹劍,見風使舵,總之一切能夠幫他在複雜魔法界中活下來的特徵他都無師自通,還運氣很好地救下了被人追殺的貓咪蒂克爾,混沌之主的化身。
這隻貓不光是貓,和它簽訂了契約的巫童能夠透過它的視角觀察世界,不管間隔多遠或者是否是黑夜,甚至還能借用一些混沌之主的威能。
同時最重要的一點,這貓咪偶爾還能變成貓耳美少女,簡直不要太爽。
巫童那段日子過得不錯,有了能力後,來錢的路子多得是。
只不過他畢竟還是有牽掛的,在第三維度的夕韃人透過‘紅色結界’傳送門入侵巫鎮時,他還是返回老家,與地面上認識的朋友們一起打敗了夕韃國王,拯救了城市。
他和那些朋友在後來也被稱為‘常勝七勇士’,算是正義聯盟的盟友。
在那場戰爭中傳教士犧牲了,臨死前把頭銜讓給了巫童,雖然他當時拒絕了,表示自己還是喜歡地面上的生活,每天喝酒蹦迪快活得很,一點也不喜歡巫鎮。
但實際上他只是嘴硬罷了,他時時刻刻都在關注著地下的情況,每當地底人和地面人有衝突的時候,他不分青紅皂白就會站在自己同胞的一邊,並因此差不多把人都得罪完了。
他和扎坦娜以前是宿敵,其實起因也簡單,紐約想修新地鐵,巫鎮的居民不想讓地鐵經過他們頭頂,並因此打傷了建築工人,還展現了魔法的力量。
這件事正聯當然要管,但巫童堅定地站在同胞一邊,甚至不惜跟七勇士中的其他人翻臉,和正義聯盟開戰。
他打敗了扎坦娜和渡鴉等幾個法師,又帶領魔法師大軍堅守城市,但最後棋差一招,被渣康坑了。
康斯坦丁假意作為中間人來調停,還拿了一份停戰協議,巫童見到條件很寬厚,也不想多造成傷亡,就簽了。
結果,那是經過障眼法修飾的魔鬼契約,幻象散去後,巫童才發現自己在同意修地鐵的契約上滴了血......
沒辦法,那是經過三位撒旦見證的契約,違抗的代價太大了,巫童只能打落牙齒吞下肚。
但自從吃了那啞巴虧以後,他就專門和渣康以及扎坦娜過不去,不管什麼事,康斯坦丁往左他就往右,就要對著幹。
主要是針對渣康這個騙子,小扎倒是附帶的。
在他認為的那對狗男女分手後,巫童和扎坦娜的關係反而融洽了不少,大概是因為他們都喜歡痛罵人渣的緣故吧。
前不久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