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譚,想要在執行正義同時不殺人,是一件極度考驗心理承受力的事,蝙蝠家族能夠做到,因為他們希望罪犯能在餘生的痛苦中懺悔。
但有些人不這麼看,他們奉行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傳統黑幫規矩,只不過是以正義之名。
也許他們換一座城市,比如去綠箭罩著的星城和西雅圖,或者神奇女俠的倫敦,海王的慈恩港,這沒有任何問題,就算殺了人,這幾人都不會找他們的麻煩。
壞人就該死,只要把屍體收好,別嚇到人就行。
但在哥譚,這裡不行,這裡的規矩只能是蝙蝠俠的規矩。
蝙蝠俠更希望罪犯活著體會痛苦,體會他曾經感受到的恐懼,讓他們有生之年都在心靈和肉體的痛苦中度過餘生。
正聯中奉行不殺的人同樣各有各的理由,榮恩不殺人類,是因為這容易鬧出火星人殺地球人的大新聞,本來白火星人名聲就和食屍鬼差不多,他一個綠火星人更該注意,免得平添話柄。
超人的不殺人,是認為殺害別人只會在自己心裡留下黑暗,而他生活在美國,該按美國的法律來行事,自己的強大不是放縱的理由,應該比普通人更嚴格要求自己,這就是責任。
巴里不殺人,因為他原本只是個物理學家,小白鼠都沒殺過,下不去手。反派確實氣人得要命,但要殺你們殺,反正我不殺。
哈爾的不殺,是因為燈戒有安全限制,在燈俠沒有受到致命威脅前,禁止使用致命武力。而地球的反派被守護者們認為,‘沒有任何人能對燈俠造成致命威脅’,所以哈爾在地球燈戒的致命手段被鎖死,就算想殺人也做不到。
不殺的理由各種各樣,殺人的理由往往只有一種,那就是認為對方該死,也就是英雄本人的主觀判斷,蝙蝠俠認為最不靠譜的東西。
‘羞辱’小隊就是這樣一支出現在錯誤地點的隊伍,他們在哥譚暗中活動,卻奉行著有罪必死的信條。
蝙蝠俠不可能讓他們貫徹自己的正義,要不然哥譚800萬人他們得殺掉一半才行,那種黑白分明的善惡觀,根本不能套用在哥譚。
他找過他們談判,畢竟他們的出發點也是為了正義,但真的談不攏。
蝙蝠俠認為他們信念太極端,而對方認為就是蝙蝠家族的不殺姑息了反派們。
只要把哥譚的市民殺掉300萬,美國殺掉7000萬,全球殺掉15億人左右,世界就再也沒有罪惡了。
如果還有,那就再殺,用強力的手段把人人都塑造成道德模範,什麼偷車賊,電信詐騙犯,酒駕司機,假乞丐......
全部殺殺殺殺殺殺!!!
對方還邀請蝙蝠俠加入他們,一起創造美好的無罪世界。蝙蝠俠當時微微點頭,對方的出發點也許真是好的。
於是他一挑四打敗了他們,把羞辱小隊全丟阿卡姆去了。
出發點是為了正義沒錯,但人是精神病,得治。
可羞辱小隊本來就是由阿卡姆中的冤案犯人組成,回到阿卡姆就像回家一樣,那裡有吃有喝,其他罪犯慘叫起來還好聽,他們超喜歡在那裡的。
你把黃鼠狼丟雞圈裡它會不高興麼?
殺獄友,殺黑警,貪汙的食堂採購也殺掉。就算被分開關押,還上了一大堆預防措施,但他們總有辦法殺人。
蝙蝠俠甚至有些懷疑,這支小隊是故意挑釁,好被關進阿卡姆,畢竟那裡防衛森嚴,不光不好逃出來,進去也很難。
被關進去,再好不過,對方的首領墮落騎士絕對有這個腦子能想到,借蝙蝠俠的手把他們直接送進去。
如果這次不是因為洪水來得太快,他們不得不逃出來再做打算,那他們早晚有一天也能殺出來的。
其實不是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