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島上十個人都死完之後,警方終於姍姍來遲,到達了現場。
案件之詭譎慘烈,讓見多識廣的探長都為之驚訝,並且覆盤了整個案情。
不,案情其實沒有太多可以被複盤的地方,兩人死於槍擊,一者頭部中槍,一者心臟中槍。
三人是死於藥物中毒,也已經被檢測出了相應的化學成分。
至於其他或暴力致死,或上吊身亡的,一眼能看出,也不用過多贅述。
警方真正入手的點,在於作案動機。
是誰把這些人邀請到島上,並且實施了審判式的犯罪?
想要弄清這個問題,可能還得從受害人的過往,去深入挖掘。
畢竟那張控訴所有人罪名的唱片,就是這場審判的開端,也是一切的根源和由頭。
警方很快就對十名受害者的過往事蹟,有了詳細的排查進展。
男管家和女僕被控告謀害了前主人布雷迪小姐,但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給前主人下毒,最多就是用藥不及時,所以無法追究他們二人的責任。
瓦格雷夫法官是審判塞頓案的法官,他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判處了塞頓死刑,然後在犯人被處決後,才找到確切證據,證明這個判決並沒有錯。
但是在當時判決的時候,所有人都議論紛紛,認為塞頓是無辜的,法官在濫用職權,假公濟私。
女教師曾經是一位家庭教師,服務的人家發生過一起溺亡案,她還跳到大海里去救人,也無法指證她有罪。
醫生曾經有一位病人死在他的手術檯上,但本來行醫就有風險,也無法就此斷定醫生的責任。
老太太把一名傭人掃地出門,導致後者投河自盡,雖然無情,但從法理上也無可指責。
年輕的富哥曾經超速開車,撞死了兩名小孩,被吊銷駕照兩年,且在幾個朋友的作保下,交了罰款無罪釋放。
將軍是指揮錯誤,導致下屬犧牲,這是常見的事情,當然也構不成犯罪。
上校幹過幾筆不道德的勾當,可能在偏遠的地方還殺過人,但也沒有任何確切的證據。
偽裝者曾經幹過警察的活,後來轉為偵探,專業能力極強,幾次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十個人的過往都被調查得清清楚楚,都屬於那種你明知他不對勁,卻從法律層面上,都無法施加制裁的情況。
慢著!
這十個案例裡面,好像有一個存在問題!
羅堅總感覺哪裡怪怪的。
其實關於這十個人的齷齪往事,在前文之中,就有各自的坦白和內心旁白,已經證實。
但經過當地警方這麼一番梳理,羅堅卻感覺到好像有一絲違和感。
好像其中有某個細節,並不一致,有哪個案例,似乎和其他人的案例,存在明顯的區別!
他再次仔細閱讀,最後,目光牢牢鎖定在了其中一個人的案例之上。
再次全身汗毛直豎!
——老法官!
是的,全部十個人的案例裡,只有老法官的這一樁,屬於特例。
儘管他也是依仗職權之便,逃脫了法律應有的制裁,但他卻是所有人之中,唯一一個——
以錯誤的手段,做了正確的事情之人。
其他人不僅在過程之中不正義,在結果上也屬於不正義。
但老法官並不一樣,他雖然是過程不正義,但卻屬於結果正義!
他審判了一名有罪之人,雖然在他宣告判決的時候,並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此人有罪!
這……
豈不是和這座小島上的十個人遭遇的情況,一模一樣?
一場法外執行的審判?!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