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順著這條路繼續往上走便能夠到達。
走了十幾分鍾,和下山的村民逐漸拉開了距離,江河這才開口說道:“羅大哥,有一件事情我一直很奇怪,為什麼你們村子裡一隻狗都沒有,反而這些狗都藏在林子裡成了野狗,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狗?”羅宇笑了笑:“可能村子裡的人不喜歡養狗。”
江河搖了搖頭,對著羅宇說道:“羅大哥,你之前和村長的話我們都聽到了,你說這絕對不是狼咬出來的痕跡。”
“那也不一定就是狗。”羅宇說道。
江河抬起了自己的胳膊,指了指自己的傷口,說道:“實際上在來這裡的時候,我被一隻狗襲擊了,我們很確定,那不是狼,就是一隻狗,一隻吃過人肉的狗。”
羅宇停了下來,他一動不動的看著江河,一隻手搭在腰間的砍刀上,似乎是隨時準備要用砍刀把江河劈成兩段。
袁軍看著羅宇的手,他同時做好了準備。
其餘的人也都盯著羅宇,不知道羅宇想要做什麼。
片刻之後,羅宇繼續往前走,他一邊走,一邊給眾人講了一個故事:
在很久之前,深山裡有一座與世隔絕的小村子,那可是一個動盪的年代,村子裡的人幾乎都是從外面逃難來到這個地方的。老一輩的人找到了這個世外桃源,於是在這裡安家,人數越來越多。
可人多了,麻煩便隨之而來。搶劫,強~奸,殺人,各種各樣的問題層出不窮。那個年代沒有法律,誰的拳頭大誰就是法律。如果這樣下去,那麼這個村子和外面也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他們之所以會來到這裡,是因為這裡沒有戰爭,沒有殺人,沒有罪惡。
可有人的地方就有罪惡,那些人性中最邪惡的東西如影隨形,一旦有了合適的土壤,便會死灰復燃。
於是所有村民都聯合了起來,他們制定了屬於這個村子的專屬法律,而這法律也很簡單,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認為一個人是惡人,那麼這個人就應該被處死。這裡沒有法律,村民的想法就是法律。
想要殺一個人很簡單,每個人或許都在一瞬間有過想要殺掉別人的念頭。但是想要殺人和殺人有著本質的區別。
第一個惡人被選了出來,大家把他綁在了村口的柱子上。
“怎麼殺人?”有村民問道。
“殺人還不簡單麼,外面那些當兵的不就到處殺人麼。”有人說道。
“那麼你來!”村民說道。
這些良善的村民根本不知道怎麼殺人,如果他們會殺人的話,就不會舉家逃到這個深山老林子裡來了。殺人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儘管面前的這個人是一個該死的人,可是誰也下不了手。
準確的是,這些人都想要讓他死,但是都不想動手,沒有人願意當第一個。
有時候,淳樸善良的村民們的想象力也是無窮的,既然人人都不想殺人,那麼為什麼不能借助別的東西殺人呢?狼的確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狼這種動物太危險了,一個不小心可能自己都會葬身狼腹,那麼為什麼不能選擇一個和狼很相似的動物呢?
村民們想到了用狗來做這一切,但是家養的狗是不會主動攻擊人類的,更不會主動的吃人。
有人想到了一個絕好的辦法,他們在村子裡挖了一個七八深,三四米直徑的大坑,這個大坑沒有梯子,人是絕對不可能從下面爬上的。這些人將幾條狗扔在了坑裡,幾條狗想要從坑裡爬上來,奈何這個大坑太深,這些狗根本沒有辦法爬上來。
於是這些狗被餓了五六天的時間。
其實村民可以把這個人餓死,但誰也不提,因為他們從沒看過狗吃人,大家心照不宣。
被餓了五六天的時間,這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