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觸發天賦的機制到底是啥?(1 / 2)

小說:升級所需經驗 作者:有夠爛

“您釋出的攻略'你知道圖塔村為什麼叫圖塔村嗎?線索就隱藏在這任務裡?'獲得的好評超過10萬,獎勵成就勳章'我也是出過風頭的',一枚,請接收。”

可能有沒想到自己那篇攻略在沒買到水軍的情況下,居然也能達到10萬份好評,這就很有成就感。正好可以看看這些樣的獎勵,是否也能觸發自己的天賦,可能有選擇了接收。

“您獲得一枚成就勳章'我也是出過風頭的'。明明說好了是獎勵,這次卻居然沒有觸發可能有的天賦!這讓謝曉泉很是有點費解。

成就勳章‘我也是出過風頭的’:這是一個勳章代表您獲得了大家的認同。您只要繼續努力獲得更多的好評,您將有機會獲得有屬性的勳章哦。所有勳章獲得後自動生效,無需佩戴。

可能有感覺天啟裡很多自己原本以為不屬於獎勵範圍的東西,但卻也會觸發自己的天賦,比如開寶箱。按可能有的原本的理解開寶箱這個行為,應該算作是拾取而不是獎勵,藏寶圖碎片融合成藏寶圖也不應該屬於獎勵,升級時獲得的屬性,受傷害時的疼痛感,這些本以為不屬於獎勵範疇的東西,卻偏偏都能觸發可能有的天賦的。那麼天啟對於某件事情是否屬於‘獎勵’,其判定是依據怎麼樣的機制呢?

比如可能有開了一個寶箱,從裡邊獲得了10個銅幣,這就能觸發天賦,說明這在系統的判定上,是認為這一行為是自己是從寶箱處獲取了獎勵。而若是可能有從地上拾取了10銅幣,卻不會視為自己是從大地上獲得了獎勵而觸發天賦。

難道是因為歸屬的問題,寶箱裡的東西原本歸屬於寶箱,怪物掉落的東西原本也屬於怪物,結果因為自己殺怪或者開寶箱的行為,造成了這些物品的歸屬變更,這樣的變更過程就屬於獎勵?只是這個說法沒法解釋用藏寶圖碎片合成藏寶圖為什麼也會被視為獎勵,進而觸發天賦。而且在與Npc交易的過程中也是有物品的歸屬權發生變化的,這明顯就沒有被判定為獎勵。

那麼目前已知的會觸發天賦的事情都有哪些呢,可能有想了想,可以記得住的可以觸發天賦的有下面幾種情況。

其一,完成系統任務。

其二,擊殺怪物與Npc。

其三,開啟寶箱。

其四,受到傷害,六倍痛覺感受。

其五,完成副本。

其六,角色升級。

其七,使用藏寶圖碎片合成藏寶圖。(同樣是合成,但合成寶石卻不會觸發)

其八,明明說是獎勵的勳章,卻沒有觸發天賦。

這些會觸發可能有天賦的事情,其中的共同點是什麼呢?謝曉泉想了好一會,漸漸的一個猜測在心裡成型。那就是這些能觸發可能有天賦的事件裡,可能有獲得的獎勵,確實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那些會觸發可能有天賦的東西,其實都是在可能有這個角色做出了某個行為後,遊戲系統根據這個行為,無中生有的創造出來的。

比如完成任務獲得的獎勵,是那些經驗和獎勵的東西原本就存在嗎?應該不是的,而是在可能有執行了提交任務這個行為後遊戲系統直接生成的。同理完成副本的獎勵,升級的獎勵,都是如此。

在比如擊殺怪物和Npc掉落的物品,是這些物品本來就存在於這些怪身上嗎嗎?不是的,只要對遊戲機制稍微有所瞭解的人都知道,怪物和它們會掉落的物品,都是有各自獨立的程式碼的,完全是兩個東西,沒有誰歸屬於誰一說,只是怪物被擊殺的這個行為,會觸發遊戲系統的某個機制,從而在它們的屍體邊無中生有的生成了那些掉落的物品。

而寶箱的被開啟完全可以被視為另一種的被擊殺,寶箱裡的物品則可以視為另一種的擊殺掉落。所以之前可能有在嘗試將自己的物品放入寶箱在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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