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亦瑟:
蔣秋秋丟下滅火器,一把抱住了阿目。
她鬆開懷抱之後又開始打量阿目。
看到阿目衣服上的血跡,蔣秋秋的眼淚吧嗒吧嗒往下掉。
她拉起阿目就走:「我們要去醫院。」
阿目一臉尷尬,畢竟t恤上的血跡也不是她的,她拽住蔣秋秋。
「我沒事!」阿目說,「這不是我的血。」
蔣秋秋愣住了。
阿目沒辦法,只好又說了一遍:「不是我。」
蔣秋秋擦了一把眼淚,才發現坐在椅子上披頭散髮的姜亦瑟。
阿目尷尬地說:「姐姐騎車出了點小事故。」
姜亦瑟很高興還有除了她以外的人關心妹妹,但是蔣秋秋臉上明顯鬆了一口氣的表情也很傷人……
難道世界上就只有阿目這個傢伙值得關心嗎?
姜亦瑟對阿目說:「我覺得你應該好好和她聊一下。」
「可是姐姐」
姜亦瑟:「沒事。」
指了指伏特加瓶子。
兩個人走到門外。
「不是今天的航班嗎?」
她早就查過了,週日飛溫哥華有五班飛機,她以為蔣秋秋白天就飛了,不過看到了扔在門口的大行李箱,可能是最晚的那班。
「我,我改簽了」
蔣秋秋還在哭,阿目本來想伸手幫她擦眼淚,但是剛給姜亦瑟縫完針,手上沾了血,她轉身進屋。
蔣秋秋拉住她:「你別走!」
「我不走,」阿目無奈,「進去給你拿紙巾。」
蔣秋秋愣了一下,從隨身的小包裡拿出紙。
蔣秋秋不哭了,阿目卻不知道要說什麼了,她的嘴張了又合。
「我明白你的意思,」蔣秋秋開口。
「你覺得我們不一樣,你覺得我不瞭解你,你的過去,你為什麼會是現在這樣。只是每次都是你單方面決定這些事情,你說喜歡就喜歡,你說分開就分開,你有沒有想過這對我來說非常的殘忍?」
「我想過了,我們是完全不一樣的人,這是事實!可是我喜歡你,你喜歡我,這也是事實!說我天真也好,傻瓜也好,明明互相喜歡,卻還要分開,我們又不是演電視劇,為什麼把時間浪費在這樣的事情上呢?」
溫溫吞吞的蔣秋秋難得用很強硬的態度說了這麼一長串的話。
阿目一直也沒說話。
就在蔣秋秋以為阿目的沉默就是拒絕時,阿目開口了。
「還記得你以前問我為什麼叫阿目嗎?」
阿目看向遠方。
「我是個孤兒,剛出生就被丟在了福利院門口,出生證明塞在襁褓裡。直到十六歲從高中輟學了,我也就沒有再回去了,然後我就開始在各個地方打零工,」
福利院的小孩都有名字,如果不像她一樣帶著名字被丟掉,福利院的老師也會再起一個。每個名字都有寓意,代表著希望。
阿目經常想如果爸爸媽媽已經決定丟掉了她,為什麼還要給她一個名字,給她一張沒有意義的空白支票。
她不知道自己是誰,上學並沒有解決她的疑惑,每次老師點名,她都不覺得是在叫她。她去閱讀,卻覺得越來越迷茫。
十七歲那年她找到了一份在電影院賣飲料的兼職,那是她第一次看電影。
宮崎駿的《千與千尋》。
湯婆婆簽訂契約的時候揮了揮手,拿走了小女孩的名字。
「你以後就是千了。」
阿目滿臉的淚。
她決心忘記自己的名字,取了其中一個字,直到某一天,她和自己約定,直到她找到自己的那一天,再用回自己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