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那邊,蘇浩有點慘。
二十多平米的土瓦房夠寬敞,也足夠破敗。
一張木床搖搖欲墜,一張木桌,一盞黃橙橙的燈,映照出地面上坑坑窪窪,沒有瓷磚,沒有木板,全都是泥土地。
屋子內,蚊蟲飛揚。
再看蘇浩,從一個頂尖小白臉,變成了面板黝黑,鬍子拉碴的搬磚工,他最近幹什麼了?這才幾天不見,蘇浩怎麼成這幅德行了?
汗衫背心,大褲衩子,一雙埋汰叨咕的拖鞋。
小白臉,一夜之間變成了流浪漢。
“支教?”
秦世明皺眉道:“教鄉下孩子怎麼勾搭富婆?怎麼當舔狗?”
秦世明語氣不善,主要是剛剛劃拉走十個小目標,心裡還是很不舒服的,畢竟始作俑者是蘇浩,總不能衝孔聽秋髮火吧?
“姐夫,你就別埋汰我了。”
蘇浩訕訕笑了笑,隨後燃起一根劣質香菸吸了一口,坐在床沿上,感慨道:“這些年我很混蛋,糟蹋了不少錢,浪費了大好時光,現在我想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去做。”
“你怎麼突然想起幹這個了?一定要支教,一定要在前線工作才叫有意義嗎?”秦世明依舊不解,心裡充滿了疑惑。
他認識蘇浩不是一天兩天了,當初那個在學校裡,霍霍了不知道多少好姑娘,連校霸的女朋友都敢睡,在雷霆會所短短數天時間,差不離裡面的漂亮妹子,挨個勾搭一遍。
短短几天時間,發展到富婆到雷霆會所非點他不可!
怎麼會突然之間開竅?想起去鄉村支教了?
秦世明理解不了。
“不會是你小子把身體掏空了吧?”秦世明有了一個大膽想法。
現在的年輕人不懂節制,往床上一躺,能躺整整一天一夜,加上五花八門的各種輔助藥物,恨不得一頭扎進水簾洞去。
虧空身子不過早晚的事情而已,蘇浩極有可能已經不行了。
“姐夫,想什麼呢?”
蘇浩道:“你還記得上一次我在雷霆會所跟趙姓小太妹兒勾搭在一起,被表姐發現了嗎?那天晚上不是撒了一個謊,說我大學同學得了白血病怎麼怎麼的,家裡父母雙亡,還有一個妹妹,你還記得嗎?”
“記得。”
這事秦世明怎麼可能忘記?當時秦世明後背冒起一層冷汗,就怕被戳穿,就怕孔聽秋生氣。誰知道,蘇浩發揮出逆天級別的演技,力挽狂瀾。
最後,孔聽秋非但不怪罪,反而給蘇浩拿了一些錢,甚至當天晚上孔聽秋的同事唐薇薇,還贊助了不老少呢。
那個時候,秦世明其實很佩服蘇浩。
唯一一點不好,費同學。
“後來我才知道,我們學校一名學長真的得了白血病,他發病前就在現在的村子裡支教,我來頂替他來了。”
蘇浩聲音又起,“到了這邊一瞧,孩子們過得太苦了,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姐夫,你知道嗎?當我們在嫌棄鞋子不好看,不夠潮流的時候,他們甚至沒有鞋穿,當我們嫌棄學校食堂飯菜不好吃的時候,他們有很多孩子一年就過年才能吃上一次肉。”
“老慘了。”
秦世明動了動嘴皮,有些到了嘴邊的話又給嚥了回去。
他也想伸出援助之手,但目前實在能力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每個人都幫助到。
正如秦世明是醫生,是神醫,可醫院每天都有病人去世,每天都有人因為病痛折磨離世,神醫,但救不了天下所有病人。
“所以,我打算一邊支教,一邊開起直播,最近幾天粉絲暴漲,每天都能收到粉絲們的打賞,還有很多救助物資,衣服鞋子,書本課桌,文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