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聽你大哥說,這本書是你在書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賣她。
劉艷心裡有些氣急敗壞,這倆人也太好了,大哥怎麼什麼都和這人說,一時間,劉艷有些絕望,也懶得找藉口理由,面對這麼個聰明人,多說多錯,越說越錯。
回去得好好叮囑大哥一番才行,她的異常,在家裡人面顯露出來就罷了,卻不能讓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幾本《十萬個為什麼》,正是前面幾冊,於是劉艷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冊 ,準備開啟,耳邊又傳來洪順公鴨般的破落嗓音。
他這變聲期還沒有過去。
一說話,就嚴重破壞形象。
「我記得,你認字才半年多一點,你怎麼認識牛虻的『虻』字?這個字應該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見字。」
「不認識的字,讀半邊就好了。」劉艷回道,心裡頭隱隱有些惱火,她記得,小時候讀書的時候,好像有聽老師這麼說過,因此,這話劉艷回得很自然,她已經在心裡計算著,估計二哥應該背著小背簍出門去打豬草了吧,應該離開家有一段距離了,她有家裡門的鑰匙,她現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約也看不見。
越想,劉艷越打算回去。
只是還沒等她開口和洪順說,卻又見洪順拿鉛筆在一張白紙上寫下了一個『旻』字,然後推到劉艷面前,問:「這個字,怎麼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劉艷故意裝傻,已經打算離開了,「對了,我突然想起來了,我家裡的小母雞今早還沒餵食,我要回去給它們餵食。」這試探還沒完沒了啦。
只是洪順卻似沒聽到一般,解釋道:「這個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對方念出正確的讀音,劉艷抬頭望去,對上洪順一雙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鏡,彷彿能抽絲剝繭,什麼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鏡,能讓人顯出原形,無所遁形。
劉艷心頭一陣慌,立即明白過來,整個神經徹底繃緊了。
他已經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劉艷沒打算辯解,當然,更不願意承認,身邊有一個大哥這樣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離開。
「天生宿慧,也沒什麼大不的,你不用太緊張……」
「誰緊張了。」劉艷粗暴地打斷了對方的話,抬頭,怒視了對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確實過於緊張,失了方寸,忙穩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這種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認。
轉身往外走,連頭都不想回一下。
她發誓,她再也不來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別急,你聽我把話說完……」
後面傳來洪順的叫喚聲,劉艷沒有理會,出了洪家大門,往自家趕去,得虧這近一年的體力鍛鍊,走起路來,非常快,都不帶喘氣的了。
直接把洪順甩在身後,沒讓他追上來攔住她。
從側門進自家後院,因為她進來的動靜,引得屋簷下西南角落裡的雞窩,傳來小母雞咯咯的叫喚聲,聽她媽說,再過一個月它們就能下蛋了,這可是純天然農家自養雞蛋,劉艷看著兩隻小母雞在雞窩裡打轉,不時對她叫喚,慌亂的心,漸漸安了下來。
然而,沒有持續多久,因為洪順追了過來。
「你怎麼跑來了?」劉艷皺了眉頭,就差學她媽拿大掃把趕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給我,我當然要看著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樣,丟了怎麼辦?」洪順說得理所當然,看著她臉色不好,沉吟了一下,開口道:「這樣,我告訴你一個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記事起,腦袋裡隱隱約約就裝了許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