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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得滿堂鬨笑。

陳教授問了原因,最後很惜才地問了句:要不要轉系,轉到醫學系來?

據說,後來陳教授還真去數理系搶人了,只是沒搶過。

這件事,也成了醫科大的一則傳奇。

這是後話。

劉艷的臨床醫院是五年制,洪順的通訊工程是四年制,所以洪順提前一年畢業,分配工作時,直接讓他系裡的衛教授給搶去了兵工企業,衛教授就是那位曾和醫學系的陳教授搶過人,而且搶贏了的。

同年,大哥劉軍從研究所裡出來,調任至京城一所大學任校團支書記。

劉艷延後一年畢業,留在的省城人民醫院。

畢業那年,劉艷一十八歲。

為了響應國家晚婚晚育政策,兩年後,倆人才結婚,婚宴一共辦了三場,洪順的親戚,大都在海城,所以第一場設在海城,省城的那一場,是為了宴請老師同學同事,放在最後,第二場在臨湖市舉辦。

在臨湖市的這場婚宴,是在市裡的人民酒店舉辦的。

那天,晴空萬裡,艷陽高照。

婚禮結束後,劉艷走出酒店,上車前,忽然看到了一張熟悉的面孔,一時間,竟想不起來是誰,不由停頓了一下。

「看什麼呢?」走在她後面的洪順,見她沒上車,不由出聲問道。

「那人好像有些面熟。」

洪順回頭,順著劉艷手指的方向望過去,一眼就認了出來,不是別人,正是凌楠,一身灰撲撲的衣服,看不出原本的顏色,此刻,正在對面的工地上搬磚,洪順眼裡閃過一絲冷笑,卻很快收回了目光,攬住劉艷的肩,輕聲說道:「不認識,不相干的人。」

在夢裡,凌楠從來沒有出來工作過,一直好吃好喝在家裡供著,如今,倒是一早就出來了,他看著,卻是很高興,很放心,這輩子,凌楠再也不能禍害到阿艷了。

對仇人,最好的報復,就是看到她過得不好。

所以,在夢裡,阿艷出事後,他沒讓凌楠償命,只讓她牢底坐穿。

「走,上車吧,我們回去。」洪順提醒道,伸手扶著劉艷上車。

劉艷嗯了一聲,見洪順都說不認識,於是很快把人拋到了腦後,今天婚宴上喝的酒有點多,這會子頭還有些暈乎乎的,所以一上車,就往洪順懷裡靠,讓他給自己揉太陽穴。

婚禮很累,卻又充滿了幸福。

自古而今,一場盛大而圓滿的婚禮,是大部分女人的憧憬。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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