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梅花易數下(2 / 11)

變之訣大凡占卜,以體為其主,互用變皆為應。

卦用最緊,互次之,變卦又次之。

故曰用為佔之即應,互為中間之應,變為事佔之終應。

然互卦則分其有體之互,有用之互。

如體在上,則上互為體之互,下互為用之互,體卦在下,則下互為體之互,上互為用之互。

體互最緊,用互次之。

例如觀梅恆卦,互兌、乾,兌為體,互見女子折花。

若乾為體,互則老人折花矣。

蓋兌、乾皆克體,但取兌而不取乾,此體互用之分。

大凡占卦,變卦克體,事於末後,必有不吉。

變生體及比和,則事事臨終有吉利。

此用互變之訣也。

體用生克之訣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

然生克之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

若外卦,則須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

何也?假如乾、兌之金為體,見火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

真火能克金,形色則不能克。

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

蓋見爐中火,窯灶之火,真火也。

烈焰巨炷,真火也。

乾、兌為體,遇之不吉。

若色之紅紫,形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火之火,則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兌之體,不為深忌。

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微細而輕,小不利耳。

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鋼鐵皆金也。

此等之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銳刃,巨斧大鋸。

震、巽之體,值之必有不吉。

又若離火為體,見真水能克。

然但見色之黑者,見體之溼者,與夫血之類,皆坎之屬,終忌而不深害也。

餘卦為體,所值外應,克者皆以輕重斷之。

若夫生體之卦,亦當分辨。

土與瓦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

樹木柴薪,皆木也。

離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樹木之末伐者,生炎之遲也。

木為體,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雖坎之屬,生木之類輕也。

其餘五行生剋,並以類而推之。

體用衰旺之訣凡體卦宜乘旺,克體之卦宜衰。

蓋體卦之氣,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氣,雖有他卦克之,亦無大害。

用互變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體之卦氣旺。

而體卦氣衰是不吉之佔。

佔者有此,若問病必死,問訟必敗。

若非問訟與病而常佔,則防有官病之事。

末臨其期,在於克體卦氣之月日也。

若卦體旺而復有生體之卦,吉事之來,可刻期而至矣。

若內卦外卦有生體者,體卦雖衰,亦無大害也。

內外並也生體,雖體之卦黨多,皆是衰卦,終不吉也。

故體用之卦,必須詳其盛衰也。

體用動靜之訣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

不動不佔,亦不斷。

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

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

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地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

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4 https://www.zhongzhuxsw.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