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以上諸佔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風覺鳥佔
風覺鳥佔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佔也,然非風鳥而佔,而謂風覺鳥佔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佔。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風覺佔
風覺佔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佔也。凡見風起而欲佔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斷其吉凶。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得風火家人卦(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之類。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兇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兇,赤色者災,紅紫者吉。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鬨;如烈焰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鳥佔
鳥佔者,見鳥可佔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凶。見鳥而佔,數其只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聽聲音佔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鍾馨鉦鐸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形物佔
形物佔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離,用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佔
凡佔色之青者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類象
乾: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
坎: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具、水中之屋、鹽、酒、黑色。
艮: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震:竹木、青碧綠色、龍、蛇、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巽: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之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離:火、文書、干戈、雉、龜、蟹、槁木、甲冑、螺、蚌、鱉、赤色。
坤:土、方物、五穀、柔物、絲綿、百禽、牛、布帛、輿、金、瓦器、黃色。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
一 金
乾為天 天風姤 天山遁 天地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