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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途(六)
三國志裡面有句話,魯肅說呂蒙的,叫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
馬列哲學也說了,物質在運動,事物在發展,他們符合著客觀世界的發展規律,不可能永遠一成不變。
羅恆重生回來已經很多日了,自然不再是當初那個毛頭小子,一個任誰都能跳在他頭上撒潑打滾的失敗者。
相反,他現在很成功,比這個國度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的人都要成功。
他才十七歲,就憑藉自己能力,賺夠了一個正常人揮霍十輩子都花不完的資本。
足足兩億美金,按照01年的匯率,也就是十六億人民幣,拋開屬於馬千矚的4。5億,也有足足十一億。
在這個年代,十一億能幹什麼?
他能在沿海買下七八百套房產,即便他現在什麼都不做,也可以在預見的未來十年,將這十一億翻上七八倍!
他已經不再是一個小人物了。
這不僅是指財富,還指權勢和名利。
有李龍圖的認可,有魏文長等人的輔佐,有許四維、紀雲嵐等人協助,有楊岐山、鍾莫離等人守護,現在的他,已經能夠惹得起很多人,而很多人開始惹不起他。
“我不同意”這句話,曾經有許多人對他見過。
譬如張敏曾經不同意紀蕭蕭跟他在一起,華天曾經不同意他跟陳宣君不清不楚,柳秋道曾經不同意柳如眉將肚子裡的孩子活下來,還有許多敵人,如晏小山、許延昭、孟無咎等人,還不同意他繼續在這個世界上活下去。
而最終的結果,是這些人都同意了他們的不同意,或許是心甘情願,或許是心悅誠服,或許是被逼無奈,或許是自己生命被終結而不得不同意……
總而言之,羅恆能走到今天,已經戰勝了許多當時看起來貌似不可戰勝的人,一步一步,流著汗,流著血,咬著牙,踩著敵人的屍骨上位的。
所以他從來就不怕戰鬥,生活就是戰鬥,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
而方少卿,不過是一個比以前那些人強大一些的敵人而已。
他這輩子只在一個人手上吃過鱉,也就是林振南,且輸得一塌糊塗,差點連自己小命都丟掉。
而方少卿,顯然不可能是跟林振南一個級數的傢伙。
他對付這等紈絝,已經有了豐富而有效的鬥爭經驗。
所以羅恆的應對一如往昔,他看著方少卿,正色道:“我不同意你的不同意。”
眾人緘口不言,鴉雀無聲。
到了這一步,兩人之間不再虛以委蛇,而是直接挑明車馬、爭鋒相對。
“那你可以試試。”方少卿冷笑。
“試試就試試。”羅恆敲擊著桌面,有條不紊地說道:“劉總,李總還有張總,咱們談生意,就要有談生意的態度,我先說說我能給你們帶來什麼,只要你們願意幫我,強強聯手,我可以在半年之內,就在東南五省開啟局面,至少能擠佔快餐市場五層份額,三位都是懂行的,自然知道這中間意味著多麼大的利益。”
“這天下熙攘,說白了,也就是利益兩個字。方家再怎麼可怕,這東南五省也不是他們家的一言堂,一切就看三位有沒有那份兒膽色了。”
“羅恆所言,也是鄙人心中所想。”馬千矚敲了敲桌子,沉聲道:“三位跟我馬某人,也是二十多年的交情了,我馬某人待人接物如何,相信大家心中自有一杆秤。我只重申一下我的觀點,我相信羅恆,且毫無保留的支援羅恆。”
三位餐飲大亨交換了一下眼色,劉總給自己點了一支菸,沉思片刻,說道:“馬爺,今兒當著方少,鄙人也不怕大家笑話,我確實有些忌憚方家,但絕對算不上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