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納蘭薔薇讚歎。
“謝謝誇獎。”羅恆比起第三個手指,接著說道:”若是在航線上的話,那還簡單,等著船來就是了,若是不在,那可就麻煩了,我們起碼要花兩三個月時間,製造一艘足夠大的船,還要計算好季風和洋流,在合適的時間出海,大海上面有多危險你是清楚地,我們幾乎沒有任何工具,就這麼冒險返回文明世界,這樣做的話,我們活下來的機率,只怕只有百分之十。”
羅恆嘆了口氣,補充道:“當然,我們也可以就在這座孤島上生活下來,然後老死。”
納蘭薔薇面色煞白。
羅恆笑著搖頭:“當然,無論是你還是我,都不會接受這種結局的。所以無論如何,我都要回到屬於我的世界去。”
“我同意。”納蘭薔薇補充。
……
吃了魚,喝了水,羅恆又找了些草藥嚼碎嚥了下去,自覺傷勢好了一丁點,趁天色未晚,便提議結伴去海邊檢視一下情況。
既然他跟納蘭薔薇都漂流到了這個孤島,那證明他們遇到海難的地方的洋流,便是經過這座孤島的,他跟納蘭薔薇相逢在這座孤島,按照機率學的觀點,便是偶然中的必然。
那麼,肯定不排除,還有其他人也漂流到這座孤島的可能性!
羅恆清晰記得,落水的時候,阿秀是跟他一起的,那現在阿秀在哪裡呢,是死是活?
兩人到了海灘,發現有些漂流物,大抵是樹葉之類,納蘭紫煙竟然很神奇的撿到了一個用來煎羊排的平底鍋,這下羅恆更加確定方才推斷了。
繼續撿漏,除了找到些破碎木板外,還發現一個木箱子,密封極好,用油布包裹著,兩人合力抬上海岸,用狗腿刀撬開,竟是一些高檔紅酒和雪茄,羅恆無語,這些個奢侈品,在這座孤島上,就是雞肋呀,還不如來點罐頭實在。
這般看下來,已經到了下午四點左右,這片海灘,再沒有什麼值得搜尋的事物了,羅恆心中掛念鍾靈秀,決定朝右側這最高的山下海灘走,那片海灘被一座山擋著,從這裡是看不到的。
納蘭薔薇累得夠嗆,本不想去,而且羅恆臉色青白得很,一臉憔悴樣子,搖搖欲墜,她連忙道你身體現在很差,我們明天再去吧?
羅恆連忙搖頭,說我還行的,等到明天,黃花菜都涼了。
納蘭薔薇無奈,只得依了他,一路礁石林立,轉了兩個小時,兩人還沒有轉到山的背面,終於體會到了傳說中的望山跑死馬是啥意思。
好不容易到了,羅恆頓時失望起來。
這片海灘,比方才那一片,更加荒涼,比被黑炭舔過的盤子還乾淨。
這絕對是個荒島,遠離人煙的荒島,島上沒有絲毫文明的痕跡。
羅恆這般判斷著,臉色更難看了,呆呆看著夕陽把海水都染得通紅,嘆了口氣,準備轉身回去時,覺得前方礁石前面有東西。
羅恆以為自己眼花了,揉揉眼睛,忙過去探看究竟。確實有東西,是雙運動鞋,女人的運動鞋!
羅恆想撈起來仔細看,卻沒這個體力,只得求助納蘭薔薇,納蘭薔薇強撐著幫他撈起來,羅恆眼睛頓時一亮。
他記得這雙鞋,是鍾靈秀的!
是這丫頭剛到上海市,他陪著她買的!
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鍾靈秀,也在這種孤島上?
那陳石呢,修羅呢?
阿秀會不會有危險?
一時間,羅恆思慮萬千,心嘣嘣跳起來。
他大聲呼喊,希望能得到回應。又不顧納蘭薔薇阻擾,往前面走了一段路,一路大聲呼喊,回應他的只有海風海浪。
天完全黑下來。
他不能再往前走了。雖說有月光,但是這陌生的海島